浙江在线08月28日讯 几个小年轻到酒店开房,住了几天没钱付房费了,就偷偷把房间内的电脑带到寄卖行当掉来付房费。8月27日,萧山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盗窃案。
徐某、陈某和许某(许某另案处理)是借钱认识的朋友。几个小伙子都是二十出头,家境都还不错,但却成了好吃懒做的“啃老族”。
今年1月13日凌晨,三人在一起玩累了后,就用朋友的身份证登记入住萧山的一家连锁酒店。住了两天后,身上的钱已经吃吃喝喝花完了。
1月15日,服务员上门来催交房费,他们推说过一会儿就去交。关上房门,三人赶忙想办法。看到了酒店房间内的电脑,三人灵机一动:这台电脑主机很小,带出去方便,何不把这电脑拿去寄卖行当了后付房钱,等有钱了再去赎回。
当天下午,徐某、许某将电脑主机偷偷装进包里带出酒店,拿去寄卖行当了240元回来付了部分房费。晚上,陈某有钱了,他们就赶紧把电脑主机赎回,放回房间内。
1月16日上午,拆了东墙补西墙的三人又打起了房间电脑的主意,将电脑主机再次窃出酒店,当了300元;下午又将电脑显示器窃出酒店,当了400元。
付了400元房费后,剩下的300元很快就被他们挥霍完。这次,三人偷偷离开了酒店。1月18日,服务员上门发现人不见了,电脑也不见了,赶紧报案。
经鉴定,电脑主机价值2665元,电脑显示器价值855元。徐某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其他犯罪嫌疑人。
法庭审理后认为,陈某、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用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系共同犯罪;徐某归案后有立功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法官当庭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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