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9日讯 从今年8月1日起,浙江省实施高速公路客车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新标准,20座和40座客车上高速公路费用增加。新标准与交通运输部规定标准一致,载货类汽车仍按计重收费,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客车分类变化较大,收费标准也略有调整,大部分客车收费和原来一样,仅20座客车和40座客车收费标准有所增加,车次费都增加5元,每车公里费率则增加0.4元。
收费调整后,出现第一例“新型”逃费方式。昨天,杭州高速交警在杭徽高速上查到一起制造假证企图逃避收费的案例。
昨天,浙江高速交警在G56杭瑞高速安徽方向昱岭关收费站外广场巡逻,对下午1时50分许,对一辆黄山籍营运大客车登记检查发现,客车驾驶员出示的行驶证有伪造嫌疑。
“我们对驾驶员汪某进行现场控制和取证,并通过公安车辆信息网进行了比对。”民警说,“经查,该车在车辆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和行驶证上载明的信息明显不符,本来核载人数为40人,而驾驶员出示的行驶证核载人数为39人。”
民警对汪某进行详细的调查询问,汪某对违法变造事实供认不讳。原来,根据浙江省施行新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自今年8月1日起,核载人数39座营运客车按3类车收费,而核载40座营运客车按4类车收费,虽39座营运客车只比40座核载少了一人,其实际通行的费用却要少缴近三分之一,仅杭州西至昱岭关段每个班次就可少缴费110元。若长此以往,蒙混过关一年,便可偷逃一笔很可观的通行费。
偷鸡不成蚀把米。汪某为自己动歪脑筋付出惨痛代价。交警将车上全部乘客安全转移并依法扣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汪某将面临15日以下行政拘留和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偷逃的2000元左右通行费也将如数补交。
高速交警告知广大驾驶员,车辆上路行驶应遵规守纪,安全行车,确保旅途平安,不要为了一时之利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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