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说:“我有两张30元的抵扣券,会员卡充值余额剩127元,凭会员卡消费总价可以打9折,合计下来,我只需要支付现金43.4元。”但是,营业员结账时要求李先生支付现金55元,多收了12块钱。李先生立即提出了质疑,后来,先后有三名营业员来解释:“会员卡余额不足以支付用餐费用时,只能给和余额相等的部分打折。”
李先生表示,按营业员当时的说法,自己消费的两个套餐,一个价格超过127元的余额,一个没超过,能给138元的套餐打折已经是“最大优惠”了,另一个套餐绝不能再打折。因此,李先生按照小票付了款,但他认为自己很可能被斗牛士餐厅欺诈了,要求维权。
记者联系了斗牛士湖滨店的钱经理。钱经理表示,按照公司规定,在扣除一个套餐的价格后,李先生的会员卡上如仍有余额消费,就应该打折。
“斗牛士餐厅会员卡上并没有对使用标准作出解释说明,餐厅里也没有相关告示,所有的结算方法,都是店里的人随口说说的。”李先生说道。
随后,记者从杭州市工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商家所有的优惠措施必须与消费者达成一致意见,口头说明的优惠条款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斗牛士餐厅没有对会员卡的优惠措施给出明示,就很可能存在漏洞,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支付费用,或者得不到合理解释。”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钱经理的说法,营业员在自己也不清楚优惠详情时要求消费者按照小票结算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欺诈。消费者应该获得多收费的金额以一赔一的补偿。
最后经协商,钱经理表示赔付李先生24元,并提供李先生一顿免费的牛排套餐,以示歉意。李先生表示接受。钱经理还表示,会尽快在餐厅总台贴出会员卡的使用明细,以免再次造成误会。
每日商报 见习记者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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