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一男子私自侵占40余万货款 挥霍一空
2012年08月29日 09:59:15
浙江在线08月29日讯 用朋友的身份进入某建材公司当业务员,私自侵占40余万元货款用于个人挥霍。昨天,33岁的象山籍男子翁某被鄞州警方刑事拘留。
据悉,2009年11月,翁某以朋友小林的名义,到宁波一家建材公司做业务员,负责黄沙销售业务。同年,他接到业务公司的一笔单子,总共收取货款60多万元。
翁某一边收款一边向业务公司运沙子。今年4月,他上交给自己公司20余万元货款后,便玩起了失踪。对此,公司只能向业务单位结余款,结果被告知余下的40余万元货款早被翁某结走。
该公司立即向鄞州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民警调查后找到小林本人,发现原来他被李代桃僵。后鄞州警方根据该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以及小林提供的一些零星线索,终于确认犯罪嫌疑人翁某的真实身份。
8月25日,翁某在象山被抓获。据交代,翁某侵占的货款基本被其用于KTV花天酒地和赌博,40余万元已被他挥霍一空。(宁波日报 记者 沈孙晖 通讯员 赵丹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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