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安丰社区干部减负后,腾出更多精力为孩子们举办暑期夏令营。
浙江日报宁波8月29日电
“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这曾是许多社区工作者工作状态的真实写照。为了应付政府部门下达的各项行政事务,社工们经常疲于奔命,为民服务反倒没了时间。
为打破这种尴尬,今年6月,海曙区率先探索实施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并颁布了宁波市首份“减负目录”——《海曙区2012年部门工作进社区指导目录》。根据审核,海曙区共削减社区行政事务64项,大量评比创建、普查统计等工作被调整合并。
如今,社区“减负”实施已逾两月。新举措效果如何,社工评价怎样,百姓有否得益?为此,记者来到海曙区部分社区进行了实地调查。
社区公务少六成
“胡书记,今天有空吗?我有点事,想请你帮忙。”“我就在办公室,你随时来吧。”今天上午,月湖街道梅园社区党委书记胡志刚一上班,就接到了几位居民打来的求助电话。于是,他把众人请到了社区居委会,详细了解情况,逐个解决问题。
“这才是社工应有的工作状态。”胡志刚在社区工作已经12年了。可在以前,他就怕接到这类居民求助,“不是担心问题解决不了,而是根本没时间接待大家。”
胡志刚告诉记者,作为社区书记,他过去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开会。
翻开胡志刚的工作日记,上面详细记录他参加会议时间、内容。记者注意到,从今年5月30日至6月5日的一周内,他共参加6场会议。其中既有街道召开的工作汇报会、部门组织的专题调研会,也有社会团体举办的座谈会和兄弟社区邀请参加的经验交流会。这些会议少则半日,多则两天。
由于会议占用了大半工作时间,胡志刚只好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加班。另一方面,因其时常外出开会,来不了办公室,居民们以为他失了踪,“有的居民还调侃说,见我一面比见市委书记都难。”胡志刚倍感委屈。
除了会议多,社区还普遍存在着考核多、创建多、统计多、盖章多等“六多”现象。据海曙区的专题调研显示,由政府部门布置给社区的工作,共有97个项。不仅如此,一些部门“公务”还经常重复下达。鼓楼街道文昌社区书记杜秀珍介绍说,“比如,同样是活动台账,教育部门审核完,到了妇联、团委等还得重新按要求再做一遍,费时又费力。”
削减“公务”,还社工服务居民的本色,成了当务之急。今年3月,海曙专门成立了规范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布置给社区的公务进行逐项审批,64项无需由社区承担的公务被“拒之门外”。海曙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相比之前,社区公务减少六成,其中最令社区头疼的创建活动由41项减至5项,统计调查由36项减至4项,档案台账由47套减至6套。”
干不了,能说“不”
这几日,鼓楼街道中山社区的文化干事孙静平格外忙碌。为给居民们办一场社区文艺纳凉晚会,她顶着高温到处联系设备、场地。
提起“减负”,小孙一脸轻松。她说,当社工,不怕吃苦受累。可有的工作专业性太强,社工根本干不了,可又不能不做,这让她很是无奈。
孙静平告诉记者,去年,海曙区文化局曾布置过一项任务,要求各社区对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一次全面普查。“中山社区位于鼓楼历史街区,文化遗存很多。可我没学过文保专业知识,如何普查更是一窍不通。”为了完成任务,社区给孙静平放了假,让其重新补习专业知识,前后费了4个多月时间,终于勉强整录了普查结果。部门的任务完成了,可居民们却不买账,“4个多月没一场文化活动,大家都不高兴了。”
记者调查发现,类似的情况,在各社区比比皆是。“这类调查,政府部门或应自己完成,或应交由专业机构,不能占用社工的时间。”西门街道新芝社区党委书记陈珊霞建议说。
不过,海曙新出台的“减负”举措,让社工们长舒了口气。新政明确规定,凡未经审核准入的部门工作,一律不准延伸至社区,街道也不得随意将工作摊派到社区。同时建立社区、辖区居民双重评议制度,凡由于专业性过强,社区干不了或无法独自承担,且居民不满意的工作,社区都有权说“不”。
回归服务本职
今天清晨,在新芝社区小广场,一场居民们期盼已久的老年健身项目比赛正式举行。100多位老年居民迎着太阳,整整齐齐地练起了广播操,他们的脸上洋溢着幸福。
“这个活动,居民们很早之前就向社区建议了,可我们一直忙于应付各种考核工作,分身乏术,直到现在才满足他们的要求。”新芝社区书记陈珊霞腼腆地说。
在新芝社区,记者注意到每个社工都有一个记事本,里面记录着许多居民的需求和建议。陈珊霞向大家保证说,“如今政府为社区减负了,我们有了更多时间,一定想方设法满足大家的愿望。”
“社工的职责就该是走家串户,知百家事,解百家难。现在我们又能回归本色了。”一些社工表示。
事实上,一些服务居民的举措已然实施。在梅园社区,9位社工将社区重新进行分片,正逐一上门家访。中山社区组建了“8620社会工作室”,整合辖区资源,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海曙区有关负责人充满信心地说,“我们相信,随着社区减负深入实施,社工们将有更多精力放到服务居民群众中去,真正成为政府与居民间的‘连心桥’。”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