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30日讯 徐老太坐在自家熟悉的饭桌旁,和一位穿着法官制服的短发姑娘谈着话,老人有些耳背,总要将脸凑到姑娘面前才能听清问话。
这不是在聊家常,而是一起女儿告母亲继承权纠纷案件。经办该案的乐清柳市法庭屠法官了解到被告已经86岁,年迈体衰,行动不便,再考虑到本案是家庭纠纷,她想实地了解,听听乡亲邻里是怎么说的,于是决定把法庭搬到徐老太家。
窗台上悬挂着国徽,饭桌上放着“审判员”、“书记员”、“被告”和“原告”的牌子,一个简易的庭审现场布置妥当,狭小的房子变得庄严而有人情味。
原告黄某是徐老太的独生女,2009年,徐老太丈夫去世,没留下遗嘱,其生前名下有两间老屋,一直是徐老太居住使用。黄某和徐老太同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儿希望继承并分割这两间老屋。但由于母女在沟通时有些不投机,徐老太一赌气,便拗着不办理相关手续。无奈,黄某向柳市法庭起诉,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女儿告母亲,在乡间传开总是不好听。收到法院传票那会,徐老太更来气了,觉得女儿忤逆,自己脸上无光,对法院工作人员也有抵触心理。
对法官的上门服务,徐老太有些意外,但感到舒坦。屠法官和徐老太拉着家常,用最通俗的语言讲理说法,另一方面也做女儿黄某的思想工作。
原来,徐老太不是不让女儿继承,她说自己就这么个女儿,留下的东西不给她给谁?只是觉得自己还在,老伴去世也才三年,女儿提继承的事,自己感情上有些接受不了。黄某则认为,母亲年岁已大,行动又不方便,趁现在母亲还健在,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免得以后与族人之间产生纠纷;再则考虑到房子有可能拆迁,到时会有许多手续要办,母亲出去办手续不方便。
当天许多街坊邻居也到场参与了旁听。乡邻说平时黄某对母亲也是孝顺的,唯独这个事,徐老太的心结打不开。
母女心平气和讲出自己的想法,多日来的别扭解决了。徐老太当下就表态,自愿放弃对老头那份房产的继承权,并把房产的份额赠予女儿,由女儿黄某继承房产。
编后:柳市法庭构筑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大胆探索法庭与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的有效对接,把法庭搬进农村、搬进社区、搬进工厂,和风细雨地化解各种涉及民生的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也在群众中进行了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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