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31日讯 “自打买车以后,我就多了项任务,反而没有以前坐公交车潇洒自在了……”为了上下班更加方便、自由,网友“yss8509”买了车当做代步工具,可没想到“烦心事”紧跟着就来了,近日,“yss8509”在嘉兴本地某论坛上发帖,抱怨自己频频遭遇同事“蹭车”,想要拒绝却又不知怎么开口。
“答应吧,自己心里不痛快;拒绝吧,又怕伤了彼此感情。”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车主都有“被蹭车”的经历,一位姓唐的车主表示,“如果顺路的话,偶尔被‘蹭’一下当然无所谓,但要是天天被‘蹭’,那就另当别论了。”
车主吐槽:凭啥当“义务接送员”
“每天早上都在固定地点等着我,晚上下班我还要捎他们回家。”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作为有车一族的网友“yss8509”无奈成了两名同事的“义务接送员”。她抱怨说,有时其中一名同事下班需要耽误一会儿,自己还得等着,“如果是顺便的话,也无所谓的。但是现在已经成为习惯了,好像我的车成了班车。最要命的是,每天一到时间,他们就会来问我回不回家,有没有车坐……”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车主都有“被蹭车”的经历,但大家对偶尔“被蹭车”和长期“被蹭车”的态度截然不同。
网友“幼稚圆”说:“我同事有时候也搭我的车,不过不是天天,一周一两次而已。我们住的地方是真的顺路,所以搭一下车也无所谓,大家都是同事么。不过像楼主的同事那样则有些过分了,这样每天搭车,应该交油费啊!”
“我和他住在一个小区,油费倒不是大问题,但还是很不方便,上下班一点自由都没有。”车主唐先生是市区一家广告公司的职员,他也正在被同事长期“蹭车”:“总觉得拉不下脸来拒绝,就盼着他自己提出来不‘蹭’了。”
网友支招:把“蹭车”变成“拼车”
对于网友“yss8509”的遭遇,多数跟帖者表示理解、同情。
网友“36度的泪”留言说:“是你的同事太不识相了吧,一般人不大会这样,像你这样的情况还不如开‘毛驴’清净。”网友“江南晨曦”表示:“有时候也要学会拒绝,找些合适的理由,慢慢减少这样的接送次数。大家都有自己的事,不可能成为人家的班车!”
记者观察发现,有不少网友直接在回帖中为“yss8509”出谋划策。
网友“指环王”支招说:“停开一个星期,人家就自觉不搭车了。”网友“誓小妖”则把“防蹭”技巧介绍得十分详细:“你可以跟他们说,你不是直接回家,你还要去买菜或去奶奶家吃饭,借口你自己想好。刚开始,找借口的频率小一点,1周1次,1个月后增加到1周2至3次,等3个月一过,你就天天‘买菜或者去别人家吃饭’,到时他们也比较习惯了,就不会来缠着你了。”
相比找各种借口拒绝“蹭车”,网友“嘉禾闽人”则认为应该主动提出“拼车”,让“蹭车族”变成“拼车族”:“偶尔搭车可以,若有长期打算,则应直接挑明。”“事先就约定‘拼车’,大家共同分担部分费用,那样既能环保出行,也能让双方都感觉好一些。”有过4个多月“蹭车”经历的石女士告诉记者,正因为感觉长期“蹭车”“很不是滋味”,而“被蹭”的车主又不愿收钱,她最近才“咬咬牙”购买了一辆经济型小车。
律师观点:让人“蹭车”需谨慎
“‘蹭车’和‘拼车’有不同之处,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建议都应签订相应的协议。”嘉兴兴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爱华认为,有车一族答应他人“蹭车”需谨慎,车上坐有“蹭车者”时,车辆驾驶者更应提高责任意识,“如果车辆发生事故,并被判定为全责或主责,驾驶者还需对车内‘蹭车者’承担相应的赔偿。”
王爱华律师同时表示,即便从车辆驾驶者利益出发,与“蹭车者”签订了相应的免责协议,从法律上讲属于免责条款,“如果是由于驾驶者违反交通法规,导致其应承担相应责任,这样的免责协议也很难跨越法律的相关规定。”
- 嘉兴:狗狗咬伤主人后"咬舌自尽" 它的眼睛会变色
- 嘉兴公共自行车日均租用900次 两年一次中保
- 四百多元商品没结账 嘉兴男子红着脸说喝醉了
- 嘉兴:露天KTV夜夜笙歌疏还是堵?简单禁止不可取
- 嘉兴首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获专项资金10万元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