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出台大病医保意见 患大病可至少报销50%
2012年09月03日 06:41:16
浙江日报讯 为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国家六部委最近出台意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今后,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病人,其医疗费用原本需个人自付的部分,将得到国家进一步保障,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这无疑是国家层面带给千千万万个普通家庭的健康福音,是由财政支付的福利向民生的倾斜,也是缩小社会差距的有效途径。有数据显示,当前,我国有50多种疾病可能造成一些家庭因病致贫和返贫。比如像尿毒症、白血病等疾病,医疗费用动辄高达数十万元。即便患者已经有了医保,但超出医保补偿、需要个人支付的部分,仍然数字惊人。
发生大病的人群数量虽然占总体比例不大,但发生在任何一个家庭身上,都是无法承受之重。作为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无法漠视这样的悲剧一再上演。每一次这样的悲剧,总是从患者无奈放弃治疗或家庭陷入窘境开始,再到引起社会关注,纠结一颗颗善良的心,进而发起一场又一场慈善行动。固然人与人之间的互助关爱由此得到张扬,但这样的悲剧也凸显出我们的医保还有待完善。
不可否认,这些年,我们的医保制度不断完善,老百姓的健康保障水平确确实实得到了不小改善。这一次,国家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工作,是对医保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符合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大病医保个人无需额外缴费,不给民众增加负担。同时,采取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方式,也有利于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但愿惠民之举能在执行中带给民众切实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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