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可威/画
浙江在线09月04日讯 2003年,杭州曾经发生过一起蛮轰动的凶杀案,祖孙三人被残忍地杀死在滨江某小区别墅。凶案至今未破。目前,这套凶宅又引发了一场官司。
原来,这套凶宅在这十年里,经历了两次买卖,第二次是去年达成的交易。如今,买家告了卖家,原因是隐瞒凶宅真相。前两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判当初的交易撤销,卖家退还所有房款700多万。但是,买家洪先生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因为卖家账户存款为零。
正是所谓的赢了官司输了钱。有人跟洪先生说,早知如此,还不如你也不要打官司,瞒着真相把房子卖掉,也不会像现在这般损失巨大。
700多万买来的别墅,是套“凶宅”
洪先生四十出头,来杭打拼二十年,现在生意小有起色。
这是他的首套房,他想着一步到位,把老家的父母,爷爷奶奶一起接过来享享福。所以,一掷千金,买了套别墅。
别墅位于滨江区,250平方米,另赠送地下室。房屋总价678万元,其他税费、中介费有80多万元。洪先生首付加上税费等的承担,于去年3月先付了300多万元,目前每月还要承担几万元的按揭费。
别墅的卖家为王姓夫妇,老王已经78岁。
洪先生买下房后,急切地前去装修,没想到物业的一番话给他泼了一盆冷水。
原来,2003年,这套别墅的第一任房东一家三口居住在此。在当年夏天的一个晚上,祖孙二代和保姆被残忍地杀死在这栋房子里,案件至今未破。
2007年,原房东把房子出售。当时的买家正是后来的王先生,成交价约170万元。按照当年的市值,这套房子应该价值约300万元。法院调查结果显示,当年的转让如此低价,正是考虑到房屋曾经发生过命案这一因素。
2011年,王先生把别墅再度转卖给洪先生,但这一次交易的价格和市场平均售价相当。而洪先生说,他一点都不知道这是套凶宅。
他是买来给老人家一起住的,自己又是个生意人,凶宅,对他来说,真的精神压力比较大。
当洪先生发现是凶宅之后,洪先生与王先生曾经交涉过一次,但是王先生说,我都不在乎这些的,我以为你也不在乎的。
法院判决房产交易撤销很少见
当洪先生与王先生商量无果之后,去年6月,洪先生起诉至滨江法院,经过一审二审,法院的最新判决是撤销当初的房屋转让交易。
法院的理由是,“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尊重社会公德。房屋买卖属于生活中重大事项的交易,与房屋有关的相关信息应当予以披露。本案中,涉案房屋内曾发生过三人被杀的凶杀案,尽管房屋本身的使用价值未因此受到影响,但按照一般的民间习俗,发生过凶杀案的房屋会被认为存在不吉利的因素,且房屋往往会因此贬值。因此,该‘凶杀案’信息对原告是否愿意与被告交易及以何种条件进行交易有重大影响。”
赢了官司,却一分钱也拿不到
在去年刚刚起诉时,洪先生发现被告王先生的账户里已经没钱了。按洪先生的律师的说法,3月份房屋交易时,洪先生是以支票的形式将房款支付给王先生,王先生很快把这笔钱打入了儿子的账户。目前,无论王先生,还是他儿子的账户,那笔巨款都已经没有影踪。
律师说,因为账户里没有钱,法院也无法执行。目前,洪先生就深陷这种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局面。
官司之后,很多人有议论,有人说,早知道,洪先生还不如也瞒下凶宅的情况,把房子继续在市场上交易,那么吃亏的就是下一个接棒者。
洪先生也很矛盾,隐瞒真相推向市场交易,他的道德良心受不了。如果披露凶宅信息去交易,中介估计,这套房只能卖个三四百万元。目前,每个月的几万按揭还要继续。
这些信息,都应披露
浙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和平说,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本着诚信和社会公德,有很多信息也是应当披露的,比如产权是否明晰,比如房屋是否有重大质量问题,有无重大渗漏现象,是否进行过重大修理等,还有房屋内户口是否随着交易一同转移。另外,交易房屋是否有租约在身,正如近日来媒体反复报道的“买下的房屋带有20年租赁”,这些都影响了房屋正常使用,也就是说是没有达到购买的真实目的。
如果房东因为不诚信和疏忽等原因,没有尽数披露房屋相关信息的话,买家和中介都要留心了解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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