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4日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处李丰(化名)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庄严的法庭上,站在被告席的他泪流满面,悔不当初。
他曾是玉环县某大型超市的一名保安队长。保安的职责是守卫财产安全,可他却为了一己私利,利用工作之便,监守自盗,盗窃超市物品数万元。
超市丢失数万元物品
4月3日一大早,玉环县公安局就忙活开了。当事人接二连三地报警称店铺物品被盗,蹊跷的是,报警的当事人都是来自同一家超市的售货员。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前往案发现场进行勘查。
调查中,民警发现超市大门没有任何被撬的痕迹,窗户也完好无损。除了被盗店铺的门有被撬开之外,室内摆设并没有被翻动的迹象。办案民警还注意到一个细节:小偷不是在一个店铺里偷所有值钱的东西,而是在不同的店铺里“捞”走几样值钱的物品,这似乎不符合常理。
民警怀疑这是一起“监守自盗”的案件。
贼手竟然是超市保安队长
随即,民警调取了当天超市的监控录像。
从监控中可以看到,案发当晚10点左右,一个人影闪了进来。此人进入四楼爱名仕店内后,并没有四处环顾,而是径直来到存放手机的地方,表情从容,意外的是小偷竟然没有蒙脸。
警方把视频上的人物肖像和超市里的工作人员进行一一比对。很快,目标锁定在了超市值夜班的保安李某身上。
另一方面,民警通过走访,了解到29岁的李某没有辞职就离开了超市,平日里喜欢赌博,靠“啃老”勉强维持生活,父母给的钱也多半输于赌桌之上,民警认定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意外的是,李某竟然是该超市的保安队长。
小偷称都是酒精惹的祸
正当办案民警准备追捕李某时,李某的妹妹却现身了。原来,李某作案后逃到温岭,心生恐惧就将此事告诉了妹妹,并嘱托其把所偷的物品全部归还给超市。在妹妹的耐心规劝下,李某于4月5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询问中,李某交代,4月2日晚上9点多,那晚正好是他值夜班,因为打牌输了钱手头很紧,又加上喝了酒,在酒精的催化下就萌发了盗窃超市物品的念头。于是,他来到四楼爱名仕店里准备偷东西,却发现老板还在店里。为了方便下手,李某趁其不注意将四楼消防通道的插销拔了。随后便若无其事地跟着该店老板离开了店铺。
一个小时后,李某沿着消防通道进入四楼店铺,从桌子上拿了把剪刀,撬开了办公室门偷走两部数码相机、两台笔记本电脑、两张价值1000元的超市卡、一只杂牌手机等总价值5898元的物品。接着,李某又在一楼偷走两只手机,总价值5847元。正准备逃跑时,李某经过一家首饰店,突然觉得偷来的东西不够逃跑所用,于是立马用剪刀撬开玻璃柜的锁,偷走了总价值55976元的黄金饰品。
保安队长曾是“二进宫”
调查中民警发现,在2002年和2006年李某因盗窃罪分别入狱2年和7年。然而,“二进宫”的李某出狱不到一年竟然摇身一变成了超市的保安队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出狱后的李某一直找不到工作就在街上四处游荡,有一天去购物突然看到该超市在招聘保安人员,于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参加了面试。没想到被应聘了,高兴之余的李某认真工作,凭借自己的努力很快当上了保安队长。
当民警询问李某在面试时有没有提到自己曾入狱两次这个事情,李某回答由于当时考官没问就没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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