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6日讯 昨天,市政协举行六届三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健全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快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市政协主席刘爱世主持会议,副主席江建国、蒋宝华、黄洁明、陈松菊、张昌义和秘书长李晓武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张兵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舟山市积极探索和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初步形成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四级”组织网络,采取各种有效载体和方式,调动各方力量,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与纠纷,结合“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形成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矛盾纠纷大排查网络;创新建立了“社区巡回法庭”,设立了“老娘舅调解船”、“船头流动法庭”,开展了“相约星期五,有话大家说”等活动,促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向末端化、特色化和终结化转变。
舟山市先后出台了《舟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舟山群岛新区重大项目引进评估管理办法》《关于深化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实施意见》,推进风险评估工作系统化、制度化和专业化。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资源整合,实现互动合作。积极发挥媒体正导向作用,及时传递党委政府工作意图,在消除误解和疏导民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认为,健全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事关全局的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报告》建议,要继续深化认识,树立科学的大调解工作理念;要进一步明晰责任,健全分层高效的管理体制;要进一步理顺关系,完善排查预警、分层调处、分工合作、应急处置、舆情应对、信息研判、联席会议、考评追究等机制,实现大调解工作体系协调顺畅运行;要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综合素质好、年龄结构优、专业知识精和调处技能高的调解员队伍;要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基础建设、拓展专业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引入具有较好社会影响的非政府组织参与大调解工作;要规范投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合力,强化“依法行政”责任意识,加大宣传引导和普法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在法律政策框架内谋求自身利益和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六届舟山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副主任任职名单,审议通过政协第六届舟山市委员会委员增补名单。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