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一件事在浙江省旅游行业掀起轩然大波,不仅让一些旅行社、购物店的老总们坐不住了,就连导游们私下里也在议论纷纷,感觉未来迷惘。此事就是8月27日全国人大首次审议的《旅游法》(草案)。该《草案》针对我国旅游行业普遍存在的顽疾——零负团费作出规定:旅行社不得低于成本价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导游的服务费用须在包价旅游合同中明示。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旅行社将被停业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
物价飞涨收入却在减少
导游不甘一棵树上吊死
“这几年物价在不断上涨,而我们的收入一年一年地在走下坡路!”在杭州做了十几年导游的王女士说,她从1999年开始从事导游工作,那时带团每天有40元至50元的补贴,一个月下来,能带十几个甚至二十几个团。“那时也有购物项目,但我们跟游客的关系却很融洽,彼此相互信任。不像现在,游客一上车就跟导游有对立情绪。这是为什么呢?因为那时我们带游客去购物的地方,是正宗的当地特产,价格与市面上相差无几,有的甚至比市面上还要便宜,游客们购物时个个心甘情愿、满载而归,哪像现在的旅游指定购物店,商品价格高出市面上至少一倍以上。”王女士说,也就是那几年,她有缘结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朋友,有几个还成为好友,至今都有来往。她的丈夫就是来杭州旅游时相识的。
“如今我们带团,通常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旅行社支付我们100元左右的带团补贴;另一种是旅行社要我们缴‘人头费’。旺季的时候我们一个月最多也就接20个团,如果没有购物提成,每个月就2000元左右的收入;淡季的时候只有四五个团,如果没有购物提成,我们只有几百元的收入了。”王女士一脸无奈地说。
“以前有一些旅行社曾尝试过聘请专职的导游为己所用,但后来都被迫取消了。”杭州市一家旅行社负责人说,究其原因主要是导游的流动性太大,无法有效监管。据他介绍,旅游的淡旺季十分明显,旺季时一家旅行社导游的需求量可达上百人,淡季时却只需要几个人。对导游而言,淡季时如果只在“一棵树上吊死”,可能一个月都接不到一个团,如若挂靠在多个旅行社下,接团的机会就更多,收入自然也会高一些。因此,无论是旅行社还是导游,都热衷于临时租用性质的管理,这样,旅行社可以省下不少费用,导游的收入也会提高,可谓两全其美。
“我们培养出来的几个优秀导游,在全国、省、市专业导游比赛中获过奖,但这些人才陆陆续续地被别家旅行社高薪挖走了,想想都伤心。我们培养一个优秀的导游也不容易。”杭州一家中型旅行社的负责人坦言,旅行社培养专职导游的成本较大,由于导游流动性较大,渐渐地就没有哪家旅行社愿意当这个“冤大头”了。
杜绝零团费
说说容易界定难
记者从多家旅行社调查了解到,不少游客在报团出游前往往会货比三家,哪个旅游团价格便宜就参加哪个团,报名前丝毫不考虑服务、品牌等,到头来不满意又四处投诉。
“零团费”就是团费只够成本甚至低于成本。为了补足成本后赚钱,旅行社往往在自费项目、购物和一些额外的附加费等方面设置消费陷阱,诓骗、变相强迫游客消费。
是什么催生了“零团费”?旅行社之间的恶性竞争!
有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尽管《旅游法》(草案)明确规定不得强迫游客购物,但如何界定“零负团费”却十分困难。一趟旅游牵涉到吃、住、行、娱、乐,特别是境外游取证更是难上加难。因此,如果导游的薪资问题得不到圆满解决,根治“零负团费”恐怕只是一句空话。
低价团便宜没有好“货”
小费团花费少品质高
近几年来,内地游客在港澳由于购物问题频频发生肢体摩擦,严重的被打成重伤。据报道,今年2月,一个辽宁旅行团的游客不满澳门地接导游的服务,将一名导游打伤,引发上百名澳门导游围堵旅行团大巴讨说法;去年8月,一个江西旅行团因不满澳门导游向游客收取参观赌场的费用而发生纠纷……
对此,今年3月份,杭州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张玲中再次在公司部分的旅游线路推行导游小费制。事实上,早在2004年张玲中就曾在浙江旅游界率先推行高端国内游导游小费制,以此迫使导游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在美国,导游属于自由职业者,绝大多数靠服务所得的小费为生;在法国,导游根据一定的比例收取固定的佣金。他们购物店里的商品质量可靠、价格公平,而国内却恰恰相反,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张玲中说,旅行社的利润本来就不高,价格战却愈演愈烈,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是服务质量的下降。导游服务未尽职责、增加购物时间、观光游变成购物游……因此,游客对导游的信任度每况愈下,针对导游的投诉也越来越多。与导游拿回扣相比,小费是公开透明的收入,而且这也是基于服务质量的提高、游客自愿的前提下。因此,导游小费合理化,将是解决目前观光游变成“购物游”的最好办法之一。
每日商报 记者 詹军 制图 陈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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