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伯家已经是四世同堂了。记者 陈荣辉 摄
昨天9:47,吴先生来电:我岳父岳母结婚64年了,是解放前在农村结的婚,来杭州也有60年了。据我所知,解放前在城市里结婚是有结婚证的,有钱人还会在报纸上登一个启事,但在农村结婚是没有证明的。
现在两个老人去申请公租房,管理部门叫他们拿出结婚证,他们拿不出,只好去派出所,派出所说要找民政局。民政局又要他们去公证处,公证处又要出示证明材料。但是以前农村里那一代人都死掉了,谁来给他们证明啊?皮球踢了一圈,我觉得这个事情很可笑。我想杭州肯定还有一部分人存在这个问题。
见习记者舒俊、记者蒋大伟核实报道:吴先生的岳父岳母今年都是81岁,祖籍江苏淮安。两位老人现在遇到一个尴尬问题;谁能证明他们当年结过婚?
1948年,两位老人在淮安农村结了婚,当时他们按照旧式风俗,在家里摆了一场喜酒,邀请亲朋好友庆贺一番,就算是结婚了,没有办结婚证。
后来,夫妻俩来到杭州,户口落在拱墅区。到现在为止,他们已经在杭州生活了60年,有一儿两女,也都在杭州生活,如今家族已经是四世同堂。
2004年,两位老人在黄龙体育中心附近的房子面临拆迁,他们没有选择拆迁换房,而是要了现金补偿,成了无房户,他们就一直跟儿子住在一起。
儿子家住拱宸桥附近,房子面积偏小,两位老人想搬出去住。听说政府推出了公租房项目,申请条件两人都符合,他们就叫女儿去拱墅区建设局房产服务大厅了解情况。
女儿陈女士去了房产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说,两位老人申请公租房,必须出示结婚证、身份证等一系列材料。陈女士就发愁了,父母一直都没有结婚证,该怎么办呢?
来来回回四五趟
办出一份婚姻关系证明
陈女士家住祥符南路天阳美林湾,为了证明父母的婚姻关系,这些天她去了拱墅区民政局,去了西湖区公证处,还去了绍兴路社区(父母户口所在社区),来来回回四五趟,终于把父母的婚姻关系证明办出来了。
昨天,陈女士特意把父母接到家里,“真是滑稽了!我爸爸妈妈都结婚64年了,只是因为当初没领结婚证,就不是夫妻了?如果不是我跑来跑去开出证明,难道他们还是非法关系了?”
两位老人听完女儿的抱怨,笑着拍拍女儿的肩膀,让她消消气。
陈大伯说,他跟老伴以前是一个村的,他们的父母是好朋友。
“当时我母亲和我岳母都挺着大肚子,我父亲跟我岳父一起喝老酒,突然说起如果两个孩子正好是一男一女,以后就做亲家,所以我们订的是娃娃亲。那会儿结婚,哪有什么结婚证啊……”
陈女士说,她前天拿着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先是去了拱墅区民政局。
“民政局的人说,我父母这种情况是不能补结婚证的,应该直接去公证处公证婚姻关系。我拿着材料去公证处,公证处又说必须出具证明材料,比如原居住地的村委会或者邻居的证明,但是我父母离开老家都60年了,还有多少人认得他们啊?他们结婚的时候17岁,现在已经81岁了,年纪比他们大的人估计都不在了……”
陈女士回到拱墅区民政局,由于事情迟迟得不到解决,陈女士差点跟工作人员吵了起来。
“后来他们有个领导听到了,说解放前的夫妻关系国家都是承认的,不用补办结婚证。既然民政局这么说了,我跟绍兴路社区沟通了一下,社区就给我父母开了一张婚姻关系证明,公租房总算能申请了。”
解放后的婚姻证明,可以在区级档案馆查询
解放前的婚姻证明,只能在老报纸上查了
民政局:两老也可现在补办结婚证
但婚姻日期要从领证开始算起……
查询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一定要是本人
老底子的结婚证,可以从哪些地方查到?
来到杭州市档案馆,工作人员说,普通婚姻关系的材料都在区一级的档案馆,只有涉外婚姻的婚姻关系材料才在杭州市档案馆,建国以前的婚姻关系材料,档案馆没有记录。
又来到下城区档案馆。
工作人员听后摇摇头说,“我们档案馆没有结婚证,只有结婚证明,不过也都是解放以后的!”
工作人员说,许多几十年前结婚的夫妻,现在因为各种原因需要提供结婚证明,但结婚证早就没有了,就会到档案馆来查看婚姻关系的记录。
“档案馆并不保存结婚证或结婚证的副本、复印件,结婚证都在新人的手里,我们不会有,除非他们离婚,之前的结婚证才要上交到我们这里!”
留存在档案馆的那些老底子的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其实是三张纸:
一张是由婚姻登记人填写的自愿结婚申请表。
一张是婚姻登记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因为以前结婚,需要新人双方所在单位的批准。
还有一张是体检报告单,以前,结婚之前是要进行体检的。
“不过,并不是建国以后所有的婚姻关系档案都能查得到!”工作人员说,建国初期,档案管理工作没有像现在那么规范,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很多都没有记录。
以下城区为例,最早是艮山街道,从1955年起就对辖区内居民的婚姻关系材料进行记录,而最晚开始登记婚姻关系档案的是东新街道,从1982年才开始这项工作。
就下城区档案馆的情况看,只能查询建国后的婚姻关系材料,并且一部分街道直到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后才开始记录婚姻关系的档案。
除了区档案馆,还有一个途径就是查解放前的老报纸,当时很流行在报刊上刊登结婚、离婚的告示,但登报的费用比较高昂,所以当时登报告示的人多为一些达官贵人。
拱墅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说,第一部婚姻法实施(1950年5月1日)以前,我国实行的是仪式婚,当事人按当地风俗习惯结婚是受婚姻法保护的。
“像陈女士父母的这种婚姻关系,法律是认可的,所以婚姻登记机关不用再为他们补办结婚登记。当事双方如果想证明自己的夫妻关系,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婚姻关系证明。”
另外,根据1983年《司法部关于解释和公证婚姻状况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第一部婚姻法公布施行前,按当时当地风俗习惯结婚,且为群众公认的,经调查核实后,给予办理夫妻关系证明。
拱墅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还说,他们工作中偶尔也会碰到在解放前已经结婚的夫妻,来民政局咨询婚姻关系证明的事。
“来的人主要是因为房子过户的问题。你想想,解放前就结婚了,夫妻俩年纪肯定都很大了,他们一般都是把房子过户给儿孙辈,其中要用到婚姻关系证明。”
杭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的章处长说,像陈女士父母这种情况,他们也可以到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结婚。
“虽然他们从1948年以来就是夫妻,但由于没有登记,一直没有结婚证。现在他们想要申请公租房,急需一本结婚证,最好的办法就是带上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直接去登记结婚。但是在结婚证上,这段婚姻的日期就不是从1948年开始算了,而是从领证日期开始……”
来查询并开具婚姻关系证明的,都是哪些人?
下城区档案馆的工作人员说,不少人是因为遗失了婚姻证明。比如有的夫妻,搬家时不小心把结婚证弄丢了,这种情况只需要在户口所在地的区级档案馆调阅出婚姻关系材料,就可以让档案馆开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拿着证明去民政部门就能补办结婚证。
另一种,就像报料人吴先生岳父母那样的老人,当年结婚没有登记,也没有证明,如今因为要租房、买房、财产继承等原因,需要档案馆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不过,来查阅并开具婚姻关系证明的,必须要是当事人!”工作人员说,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婚姻材料当事人的隐私和利益被侵犯。
工作人员举例说:
“去年,一位女士一定要查询她丈夫和他前妻的婚姻关系证明,被我们拒绝后,她就大吵大闹。后来才知道,原来她怀疑她丈夫跟前妻离婚时,隐瞒了自己一部分的房产。”
据都市快报 见习记者 舒俊 记者 蒋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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