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湖南师范大学在校自考生易亮,徒手去接从7楼跳下的同学,人没救成,自己被砸成重伤,致七级伤残。开始时学校承担了易亮6万多元的医药费等,但之后再无说法。针对易亮家人提出的物质补偿、精神奖励、工作安置的要求,学校回应称“不宣传、不安置、不申报”。校方工作人员多次强调是“易亮自己犯傻”,并告诫易亮家长要是想多赔点钱就不要申报见义勇为,“这样就可以是意外伤害得到保险公司的保险金”。近日,易亮与湖南师范大学对簿公堂。
易亮徒手接人的事迹比吴菊萍还早几个月,但在湖南师大“三不原则”的制约下,此事到今年才引起关注。吴菊萍获得了2011年感动中国人物奖,易亮则长期鲜为人知。在被媒体报道后,经家人多方奔走,直到今年5月31日,易亮才获得“见义勇为”称号。
学校要不要负责任、该负多大的责任,要不要赔偿、得赔多少钱,这些是非既然上了法院,自有了断。让人觉得格外寒心的是,社会普遍承认吴菊萍是英雄,而跟吴菊萍有同样英雄行为的易亮,却被湖南师大冷藏了。三不原则中的“不安置”还好理解,但对易亮的见义勇为事迹“不宣传、不申报”,却是为何?有人分析,易亮营救的对象死了,学校如宣传易亮就会“带出泥”,导致“影响不好”。
以成败论英雄是有根深蒂固的传统的。旁观者事后自然可以理性地分析,比如据某知名科普网站上的专家计算,一个从7楼落下来的人,体重若为60公斤,其坠地时的重力达上千公斤。在同学坠落的那一瞬间,是来不及计算的,也许是易亮无知,也许是同学之情使他明知不可能却还是本能地伸出了手。不管怎么说,那一瞬间的人性光辉是璀璨夺目的,而有些奇迹也是因此诞生的。虽然学校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说的“不是当兵的就不要去打仗”这句话不无道理,但事情已经发生了,你以“犯傻”给一个舍己救人的学生定位,实在“理性”得可怕。
见义勇为的学生“犯傻”的对面,湖南师大在此事的处理上显然“聪明”得很。比如学校曾告诉易亮父亲见义勇为材料已报上去三次了,可几个月后易亮与媒体一起去有关办理部门询问此事时,却被告知材料并未上交。又比如,让易亮将病历修改成路过楼下被砸伤,以此来骗取报销意外伤害险。堂堂一座师范学府,自己瞒与骗不算,还手把手教学生欺骗,如此“聪明”,一分一厘都计算得很清楚,自然不肯为了弘扬某一种精神而在物质上有太多付出的了。
已经发生的事情,所谓“影响好”还是“影响不好”,往往涉及的并不是学校的生命力,而是官员的政绩与利益。“聪明”的大学,恰恰缺了超越功利的“傻”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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