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8日讯 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可以实实在在推动当地新农村建设,并强化村党组织服务群众的功能。今年,海盐出台了新一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政策,县农信联社结合实际,及时推出了“强村惠农”专项贷款,为海盐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注入活力。
据悉,在前几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各项政策的基础上,海盐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意见》,全面启动“强村行动”,县财政将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大力发展资产经营型、休闲旅游型、配套服务型、股份合作型、资源开发型等“五型”集体经济,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为全面配合海盐实施“强村行动”,加大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努力打造浙江农信支持海盐农村经济发展的特色品牌,海盐农信联社结合全县实际,推出海盐县“强村惠农”专项贷款,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带来福音。
“强村惠农”专项贷款是指向全县行政村(含农村社区)发放的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的专项贷款。
贷款对象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意见》发展“五型”集体经济要求,包括村企业等股份合作的企(事)业法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其他经济组织。
借款人应拥有良好的信用,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来源,具有有效贷款卡,并在县农信联社开立基本账户或项目建设资金专户,项目为海盐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的计划项目建设,并取得有关部门签署意见的《项目申报书》和相关文件。
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合理资金需求、偿还能力及投资额比例合理确定,一般不超过财政奖补资金的总额,最高不超总投资额的60%。贷款期限具体根据贷款用途、工程建设期、还款的资金来源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原则上不超过5年。
贷款执行的不仅是优惠利率,而且是基准利率,也就是最低的利率水平,此举充分体现了海盐农信“普惠至诚,稳健高效”的核心价值观和“银通三农,信益大众”的企业使命。
“强村惠农”专项贷款一般采用保证或抵押方式进行,担保由海盐县兴农担保有限公司或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进行担保,抵押资产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已有资产(含已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项目在建工程及符合抵押条件的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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