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中共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11周年纪念日,也是全国第十个“公民道德宣传日”。连日来,全市各地举行了各种活动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在南湖,第八届睦邻节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在秀洲,首批24名宣讲员受聘上岗;在嘉善,“善文化微散文”绘本首发仪式、“感动嘉善——十大善人、善事”评选活动一场接一场;市96345社区服务求助中心今天将走上街头,为市民提供服务,宣传公民道德。
公民道德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和重要保证。当前,嘉兴市正处在建设“三城一市”、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公民思想道德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对于弘扬“红船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顺应科学发展的新要求,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我们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全过程,加强社会公德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家庭美德建设、个人品德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坚持将公民道德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衔接,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注重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相协调,体现先进性要求与兼顾广泛性要求相结合,强化宣传教育与注重社会管理相配合。
同时,我们还应该充分发挥科学理论的先导作用、国民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新闻媒体的引导作用、传统美德的传承作用。通过法律规约的约束、公民个人的自律、社会宣传的渗透相结合的方式,在弘扬雷锋精神中夯实道德建设的群众基础,在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提高人们的道德素养,在未成年人教育中注重道德实践的体验,在净化优化社会文化环境中增强道德建设的影响力,在各类道德实践活动中引导人们践行道德要求……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守规则、重礼仪、懂感恩、讲诚信、有责任、做好事”的良好道德风尚,以及社会行为更加规范、社会秩序更加良好、社会环境更加优美、社会文化更加繁荣、社会风尚更加优良、社会关系更加和谐、社会大局更加稳定的良好局面。
10年来,嘉兴市公民道德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呈现了可喜的局面,去年嘉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个好形势,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我们要与时俱进,再接再厉,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实际行动弘扬“务实、守信、崇学、向善”这一我们共同的价值观,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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