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0日讯 温州鹿城区推行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统一监管新模式,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总面积约120多万平方米的房产,全部统一集中管理、阳光运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收益最大化。截至目前,全区共给41个单位调剂了办公用房,房产面积约4.15万平方米,此举相当于每年节约财政资金1200多万元。
从2006年开始,鹿城区积极探索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新模式,将区属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的房产管理纳入经济社会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总体部署,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机构417个单位的房产进行逐项调查核实,实行动态管理。经统计,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总面积约120多万平方米的房产,其中可用于出租的房产面积约23.67万平方米,适合办公的房产面积约5.82万平方米。
如今,在鹿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招租方式多采取公开竞价确定承租人,租赁底价由中介机构评估确定。个别特殊的房产采用协议出租,按租金金额大小确定审批权限并报区监察局备案。出租收入统一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除去相关税费后,根据不同性质房产按不同比例的规定,将租金收入返还给原单位。同时,建立固定资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新建、新购、出租及租金支付、出借及借用、无偿调拨、变卖转让情况以及10万元以上大额固定资产的新增、变更及处置情况予以登记备案,以促进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长吴祝凡透露,阳光租赁不仅减少了“人情租”、“权力租”、无偿借等现象,还增加了财政收入。前不久,市公用事业开发公司所辖一房产,原年租金30万元,后经中介机构公开竞价招租,年租金增加到106万元。据统计,如今,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年租金收入可达4938.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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