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1日讯 昨日,宁波市召开第四次民政会议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大会,印发了市政府19日通过的《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的意见》。
《意见》指出,到2015年,宁波要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基本形成“体制机制新、基层基础实、均衡发展好、提供服务优、群众满意度高”,与人民群众民生需求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努力成为全省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意见》描绘了到2015年的前景:到2015年,力争全市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4张以上,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达到50%;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60%以上行政村建有服务站点。医疗救助筹资水平达到年人均15元以上,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00个。城市社区全部设立社区公共服务站,行政村80%以上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城市社区全部设立社区公共服务站,行政村80%以上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市区40%、县(市)30%以上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建立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每万人社会组织拥有率达到7.5个。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墓地覆盖行政村率达95%以上,墓区绿化覆盖率达80%以上。
相关新闻
三年内将新(改扩)建
养老机构60家
又讯昨日,《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下称《计划》)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计划》指出,全市将加大设施建设投入,扩大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总量,缓解“一床难求”矛盾。三年内全市新建、改(扩)建养老机构60家,投入建设资金约37.9亿元,新增床位22091张。
其中,市级改(扩)建养老机构3家,投入建设资金约3.89亿元,新增床位2500张;县(市)区级新建、改(扩)建养老机构11家,投入建设资金约25亿元,新增床位13022张;街道(乡道)新建、改(扩)建养老机构46家,投入建设资金约8.9亿元,共新增床位6569张。
同时,要推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与水平。三年内全市每年新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50个。到2015年底,城市社区和行政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分别超过470个和1700个,全市所有城市社区和60%以上行政村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并实质性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居家养老服务。
《计划》还指出,要全面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人,参照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费用补助标准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并逐步将养老服务补贴范围扩大到中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以及高龄老人。充分利用各类培训机构,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每年培训养老护理人员不少于500名。到2015年底,全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80%,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60%以上。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