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1日讯 4月9日,宁海跃龙街道的一家珠宝店遭2名蒙面劫匪持玩具枪抢劫,短短90秒被抢走了50多万元的黄金。劫匪得手后逃离现场,宁海警方荷枪实弹,全城搜索抓捕嫌犯。此案在宁海引起了巨大反响。
昨天,2名劫匪因此在宁海法院受审,分别被判刑14年和15年。
案件回顾
欠赌债,打劫珠宝店
今年24岁的江苏人周可可,3年前曾在宁海打工。
今年4月,周可可因欠下赌债30多万元,无力偿还。他找来同村人周胜浩商量一同到宁海“干一票”。
两人精心准备了榔头、假车牌等作案工具,包括作案时使用的玩具手枪。
4月9日,周胜浩与周可可驾车来到宁海城区踩点,最终将抢劫对象锁定在宁海跃龙街道的一家珠宝店。
当天下午1时,趁店内保安不在,两人闯入店内。周胜浩手持玩具枪威胁女营业员,将她们挟持到里间。周可可手持榔头砸黄金柜台玻璃。
因玻璃未被砸破,榔头木柄却折断了,他们向营业员索要钥匙,不巧的是,钥匙在另一名外出的女营业员身上。
见此,周可可先行返回车上。而周胜浩捡起铁榔头再次猛砸碎柜台玻璃,迅速抢走柜台内30余条黄金项链和3个黄金挂件。
经鉴定,金店损失财物价值高达56万余元。
抢劫仅用时90秒
整个抢劫过程只有短短90秒。
两人随即开车逃回江苏。当天晚上,他们就将其中几条黄金项链抵押,换了7万余元挥霍。
在遭遇抢劫时,金店一名女营业员机智地触碰了报警器。可由于劫匪作案时间非常短,当宁海警方赶到现场时,劫匪已逃之夭夭。
随即,宁海警方荷枪实弹,开始了全城搜捕。经过连续30余小时的全力侦查,案件取得重大突破。
今年4月10日晚上8点左右,宁海警方在江苏一家舞厅将周胜浩和周可可抓获,赃物被追回。
庭审现场
“谁是主犯”两被告互咬
昨天,在法庭调查中,两人在关于谁先提出抢劫提议的问题上,发生了激烈地争辩。
周胜浩说,周可可先提议,之后他才同意的。而周可可则表示是周胜浩的提议。
“尽管我们共同准备了犯罪工具,但抢劫时,榔头断裂后,我便先行离开金店返回车内。”周可可说,事后周胜浩还告诉他,东西是他抢来的,因此不同意平分。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两人在金店内抢劫和10日当晚两人在江苏一家舞厅被抓获时的视频资料。他们纷纷低头不语。然而,旁听席上,他们的家属却默默地流下了眼泪。
随后,周可可的辩护律师又就谁是主犯,做了辩护。“在抢劫过程中,周可可因榔头断裂,先行离开,而周胜浩继续实施犯罪,最后犯罪完成,因此周胜浩的主观恶意更强。周可可平时表现一贯不错,无前科,且曾在修桥补路做义工方面有积极表现,此次因一时糊涂触犯法律,请法庭酌情考虑。”
对此,公诉机关认为,提出抢劫提议的是周可可,尽管实施犯罪过程中,周胜浩的主动性更强,但两人均起到重要作用。
最终,宁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胜浩、周可可的行为均已经构成了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4年,并各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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