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
2003年4月25日,稿子见报,两个版打通。
一个夜晚并未使亢奋消退,王雷醒得很早,早上9点多就来到报社,接着他开始见识此稿的影响力:
热线部同事说,接了约两千个电话——一早上两千个热线?!很多人来电说起被收容的经历,印象最深的是广州一个老板,说他曾四次被收容。
网上更热闹,某大型门户网站,刷新一次页面,评论就多几千条。
审判终于到来。法院认定,3月19日晚,因孙志刚大声呼救,引起乔燕琴等护工不满,他指使被收容者李海婴等对孙进行殴打,致孙死亡。乔燕琴死刑。李海婴死缓。涉案的派出所警察、救治站护士等十人各被判刑。20人因违纪受到处分。
可是,孙志刚去救治站前有无受伤?如没有,为何被送到救治站?这个疑问始终没解开。收容站有监控,但监控录像至今未公布。
收容遣送制度被废除,有人分析,这和该制度牵涉的利益链条相对简单有关
2003年5月,三位法学博士和五位学者先后上书,要求启动对收容遣送制度的违宪审查。
2003年6月20日,国务院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明确接受救助必须自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废除。
王雷说,当年看到这新闻时,心想:“太牛逼了!”
9月12日,当年参与上书的一位学者告诉《钱江晚报》记者,上书一是为废恶法,二是为启动违宪审查程序。第二个目的没达到,但当时还是很激动。
另一位上书的学者、清华大学法学教授何海波说,尽管没有百分百满意,但此事件已成为里程碑。
也有学者分析,收容遣送制度能被废除,和其牵涉的利益链相对简单有关,相比之下,劳教制度牵涉的利益链复杂得多,因此,至今未被废除。
十年来,王雷和孙家人一直保持着联系。孙禄松说,曾有打工者到孙志刚坟上祭拜。他们说,以前在街上随时会被查暂住证,现在不怕了,得感谢孙志刚。
前阵子孙禄松来电话,说在城里买了房。小儿子孙志国开了个饭店,结了婚,娃娃已三四岁了。这个电话让王雷欣慰,可他忽然想到:假如孙志刚还在,孩子也该老高了……
公民推动法治进程私权利与公权力良性互动
孙志刚事件是中国法治进程中的重要节点,其意义已不仅仅是实行20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除。它已同公民、权利、社会正义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越来越多的人,由此开始更加关注个体权利。
此后十年,一系列保护私权利、限制公权力的法律出台:
200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通过,表明政府加速从管制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
随后,《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促进了这一调整。
2004年,新的《宪法修正案》通过,“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合法私有财产权”写入宪法——这是中国法治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2006年,《监督法》颁布,在中国民主法治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
2007年1月1日起,死刑复核权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体现了对生命的敬畏。
2007年,《物权法》高票通过,我国第一次规定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平等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11年初出台,新条例禁止了行政强拆,推动了权力和权利良性互动局面的形成。
2012年新修订的《刑诉法》通过,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体现对生命的尊重。
此外,十年间,社会保障保护类法律体系获得大发展,充分体现了对个体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2003年4月,国务院通过《工伤保险条例》,使职工生活风险得到有力保障。
2007年6月, 《劳动合同法》通过,它充分考虑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地位和实力的不平衡,确立了向劳动者倾斜的立法原则。
孙志刚事件之后,一个越来越明显的趋势是,公民通过网络的形式直接推动法治进程。此后,佘祥林案推动死刑案件审判程序改革;三鹿奶粉事件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出台的步伐;“开胸验肺”事件,成为新版《尘肺病诊断标准》的发布的重要起点……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计,2008年以来审议通过的30多部法律都是通过“全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征求网民意见、反映网络民情逐渐成为我国制定法律法规的必要程序,也使得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现更多“以人为本”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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