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正式将学生交通安全当作一项大工程来抓。将用3年时间,在浙江率先构建权责明确、机制健全、管理规范、运行有序、便捷安全的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以公交为主,多形式、多渠道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
由市教育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安全监管局、市物价局共同拟订的《杭州市学生交通安全工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昨天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实施。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要落实学校校车的专项资金
学生交通安全工程建立由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合理分担费用的机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社会捐赠等方式对提供学生交通安全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支持。
《办法》还要求,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要落实学校校车的专项资金,市财政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对部分财政困难、支出压力大的区、县(市)予以一次性补助,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另行制定。
以公交为主多形式解决孩子上下学问题
《办法》将学生交通安全纳入“工程”范畴,今后几年,杭州市将积极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加大财政投入,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推行公交区间车,增加运力,实行学生接送公交化。对公共交通不能覆盖的地区,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应当提供校车服务。
总体思路是,以公交为主,多形式、多渠道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
各地都要出台校车服务方案
《办法》要求,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要将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平安综治年度考核内容,并制定本地区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办法和校车服务方案,因地制宜制定校车服务方案,确定校车运营模式,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自本办法实施起3年过渡期内校车服务方案。
幼儿园应坚持就近入园,入园幼儿应当由监护人或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由监护人或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当使用按照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
不避让停靠上下学生的校车
将被严格依法查处
为了加强对校车运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办法》要求,车辆购置、车辆保险、车辆维修、GPS系统装置等要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要组织建立并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一律不得提供校车服务,未取得学生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驾驶校车。
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收缴机动车并强制报废,并依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
对不避让停靠上下学生的校车的其他机动车辆,要严格依法查处。
建立健全学生交通安全工程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因未按规定实施学生交通安全工程造成学生接送安全事故的地区,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因管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发生学生接送伤亡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 杭州启动今冬征兵 在校大学生取消缓征鼓励入伍
- 人大常委会监督三级联动 剑指食品安全突出症结
- 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报名啦 头等奖可获资金3万元
- 大学生不堪压力抢手机被抓 请求论文答辩后再坐牢
- 今年钱塘观潮恰逢双节 人潮可能大过钱江潮莫忘安全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