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好处费 温州“有求必应”房管局长受审
2012年09月29日 07:38:38
在温州房管系统,戴建华绝对是元老级人物。从1998年开始,他在房管系统一路升迁,先后担任过副股长、副科长、副所长、所长等职务,直到温州市房管局龙湾分局局长。
在这10多年里,他没少利用手中的职权为他人办“实事”。无论是租店面、安排子女工作、承包工程,还是降低厂房评估价以便少交税,可谓有求必应。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他甚至不惜违反相关的法律政策,只要给钱,厂房可以按照民房来安置,违法建筑也能安置补偿,甚至房管大楼的办公室给企业当办事处。
经检察机关调查,戴建华先后总共收了10多个人的40多笔钱,受贿数额达44万多元,包括一个价值27000多元的vertu手机。
另外,戴建华还跟人合谋,虚编工资册吃“空饷”,涉嫌贪污5万元。
昨天上午,戴建华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在龙湾法院开庭审理。戴建华和辩护律师承认确实收了这么多钱,但他们认为部分钱不是利用职务便利,属于“人情往来”。至于有没有贪污5万元,实在“记不清了”。
法院将择期宣判。
据都市快报 通讯员 龙轩 驻温州记者 甘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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