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出游旅行社拒受理 南浔法院限制"老赖"措施
2012年09月30日 07:49:20
浙江在线09月30日讯 双节到了,出游、购物等各种活动被排进大家快乐的日程。不过,湖州市南浔区法院对“老赖”发出了“禁游令”:旅游部门和旅行社发现“老赖”在办理旅游相关手续时,可依法拒绝为其办理一切国内游和出境游手续。另外,若“老赖”在南浔本地的旅游宾馆、饭店等进行旅游相关产品的消费也会受到限制。
湖州市南浔区法院昨日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与社会各界联动出击,于中秋国庆长假前采取一系列限制“老赖”高消费的措施,有力打击“老赖”有钱玩乐却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据了解,专门针对节假日出台限制老赖高消费的措施,这在我省法院系统还是第一次。
南浔区法院在长假到来之前和南浔区旅游局共同出台了《关于依法规范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旅游产品的若干意见》,通过将旅游部门和旅行社纳入执行联动网络,有效限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老赖”高消费旅游产品。
该院与旅游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由法院将除涉及审判秘密外的执行案件信息即时提供给旅游部门和旅行社。
此外,南浔区还向五家汽车4S店发送限制“老赖”购车的限制高消费令,4S店认为这一做法可以有效规避其经营风险,对该院建议予以认可。双方形成了执行联动的合作模式,由法院定期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提供给各4S店,实现信息共享,降低被执行人的社会公信度。
另外,南浔法院还在积极与南浔区工商联联系协调,拟通过联合辖区内的宾馆、饭店、酒店等,构筑起另一道执行联动网,限制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讯员 沈静 本报记者 陈洋根
编辑:
王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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