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河南宣布已收费26年的郑州黄河公路大桥从8日起终止收费。看似是主动下岗,其实是被清理出户。不过有关方面依然辩解称,大桥自1986年10月1日建成通车,至2000年8月属收费还贷性公路,经过国家批准收费年限截止到2020年,也意味着收费是经过认可的合法行为,因此一直没有取消。
有关方面的表态只能用一句谚语来形容:煮熟了的鸭子——嘴硬。众所周知,早在2008年,审计署调查显示,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到1996年已全部还清贷款,之后违规收费达14.5亿元。近几年,黄河公路大桥每年收取通行费超过2亿元,社会各界对其违规继续收费质疑不断。审计署曾预计,如果收费期限到2020年,该大桥总收费收入将达到当初投资的40多倍,计算下来,在50亿元左右。
用一本万利来形容黄河大桥毫不为过。如果这也叫合法,那么置公众的常识于何地?审计署的审查报告其实正是提醒我们,不仅收费是违规的,整条所谓的审批产业链都是不合法的。这也是五部委及时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对之亮起红牌的根本原因。
有业内人士曾经把这样的“合法化”总结为三变:变性、变质与变脸。与黄河大桥一样,京石高速在收费12年后变性为经营性道路,重新批准收费30年。变质的公路,譬如广佛、广深高速,收费除了还本付息外,很大一部分用来补贴那些尚不赚钱的高速,以及建设新高速公路。所谓变脸就是高速公路境外上市或者引进了外资,成了对境内外股东负责的企业。地方政府有心无力,想拆也拆不掉。本来是公益和微利的公路摇身一变,成了地方的、利益部门和部门股东的私路和创利大户。相关上市公司数据显示,其暴利甚至远超房地产业,成为股市真正的“第一牛股”。
变性背后是阉割和宰割。花样繁多的变性阉割了高速的公益属性,彻底成为部分地区部分人的造富机器。一旦回归了正常人的生活,那么能否直立行走都成为问题。公众注意到,就在取消收费前夜,相关部门宣布大桥生有重病,需要手术。大型车辆何时能够上桥需要看维修情况。可见,如此暴利的大桥这些年竟然不舍得给自己补充营养,日常维护不力,当然弱不禁风,还未到公众手上已然是一座危桥,一个病躯。
更大的隐痛当然是宰割。宰割了车主,宰割了物流,宰割了菜价,宰割了拉动内需,宰割了经济体系的活力,也宰割了相关部门的公信力。说得不客气点,前不久舆论曾热议“戴套不算强奸”一说,黄河大桥收费合法颇有异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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