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长假首日,湖南耒阳市在耒阳党建网上,贴出了51位干部的任职公示公告,称将在9月29日至10月5日受理举报。由于恰逢国庆假期,这一公示的时间安排被指“心虚”。耒阳市委组织部回应说,节假日有人值班,以接受公众举报,因拟任职干部9月29日刚走完程序,而换届选举日早已确定,“为不影响换届选举,只好在这几天公示”。
官员任职公示制,是公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是公民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有效实现形式。虽然中组部有关文件未明确公示是否需在工作日,但其中规定“确定公示时间既要有利于群众反映意见,又要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一般以7—15天为宜”。长假开始了,报纸缩版了,网站安静了,你却开始公示了,要说“工作效率”,那是提高了,零投诉零反馈,多省劲,但显然是不利于“群众反映意见”的。
耐人寻味的,还有两个时间节点,一是公告称从9月29日开始受理举报,可9月30日才在网上发布,整整一天的公示时间到哪里去了?二是文件规定“以7—15天为宜”,至10月5日是下限7天,而长假到10月7日才结束,就连在假期里多公示两天也舍不得呀。一被掐了头,二被断了尾,又是在假期里,如此神不知鬼不觉,被质疑“心虚”实在没什么好喊冤的。
耒阳市的“只好在这几天公示”,或许真有如其所言的苦衷,但让人怀疑的是,在换届选举的一系列程序中,“任职公示”是必要的程序,还是可有可无的走过场形式?如果是必要的程序,那么老早就应该有安排,哪怕是双休日加班加点,也要预先留下有利于群众反映意见的公示时间,哪能“只好”将就,敷衍了事?若在当地政府眼中,公示只是一个花架子,原本只是挂一块牌坊,那么也没必要抬出“为不影响换届选举”的大棒,自欺欺人耳,须知若按规定,不认真公示才是“影响换届选举”。
是权力的傲慢还是心虚,或是兼而有之,在公示内容未接受公众充分监督,因而真相不明时,还不好说。公众生活在本地政治之中,还是本地政治之外,取决于制度性的保障是否落到实处。如果政治只牵涉到本地少数精英或集团的权力平衡问题,而把本该是现代政治体制真正的“天子”——无名无姓的社会大众排斥在外,那么像半夜召开新闻发布会、周末晒“三公”、假期公布任职公示等等看似瞒天过海的举动,都是有其内在必然性的。
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如果不把体现大众民主的任职公示当棵葱,自然不会把公众当盘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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