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低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有调整
2012年10月09日 09:09:44
浙江在线10月09日讯 记者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一次会议上获悉,湖州市低收入住房公积金家庭贷款贴息政策有所调整,适度放宽了享受贴息政策前的低收入家庭公积金缴存和还贷时间,同时将公积金支持农房改建低收入家庭也纳入了可申请贴息的范围。
据了解,湖州市自2006年在市区推出城镇低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以来,累计共有2962户低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享受了此项优惠政策,贴息总额达到325.23万元,户均贴息1000元,受到低收入贷款家庭特别是经济适用房贷款家庭的欢迎。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部分公积金贷款的家庭生活确实困难,但又不符合原先的享受贴息政策。为了让更多低收入家庭都能享受这项政策,我们对原先的政策作出了修订。”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主要对贴息对象与条件进行了部分调整,进一步降低了低收入家庭的准入门槛。
在贴息对象上,增加了公积金支持农房改建的低收入家庭;在贴息条件规定上,今年放宽享受贴息政策前的低收入家庭公积金缴存和还贷时间。申请人或配偶在申请前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按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贷,无贷款逾期的,即可申请贴息。
此外,新政还规定,在贴息期内,当借款人发生贷款逾期,或公积金贷款本息已还清的,或发生其他无法继续履行贴息情况的,将停止贴息,并终止当年的按月贴息申请。
来源:
湖州在线
作者:
邹银惺
编辑:
施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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