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番禺区子惠儿童康复服务中心老师许某摔伤4岁女童瑶瑶(化名),致其生命垂危。近日番禺区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审理,许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她辩称,当时因心情暴躁失手而致瑶瑶受伤,请求法官轻判。
何谓“失手”?刘谦失手,戏法失灵;拿破仑失手,滑铁卢折戟。手没把握好,杯摔碎了,是失手;足球赛罚点球踢飞了,是失手。唯独没听说过因“心情暴躁”恃强凌弱、虐童致其昏迷叫“失手”的。这样的“失手”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从监控视频看,因为瑶瑶不配合作平衡木上的训练,许某拉起瑶瑶双手,将她凌空吊起,并快速向后甩在地上,而后又拉起她的双脚原地做360°翻转,一系列残忍的虐童动作简直“训练有素”。她所称的“失手”,是不是指以前这样做没出大事,这回不小心出大事了,因而并非“故意”?
一个人吃五谷杂粮,跳不出人世悲欢,谁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但心情不好,公交司机就可以恣意冲撞人行横道了?电台主持人就可以对热线中的听众施以语言暴力了?无论从事什么职业,只要职业训练有素,只要具备基本的职业道德,都该是“公私分明”,不能把一己生活中的不快,带入所从事的职业中的。
因为自己心情不好,就残忍虐待学生,一般而言,这不是一个专业教师干得出来的。而问题就在于,最需要专业教师的幼儿教育园地,却乱象丛生。
说实话,凶手许某在庭辩中“揭发”的一些事情一点也不奇怪。她说她是一个初中生(而该康复中心说她是一个中专生),她说她当初应聘的职位是保育员,半个月后,就让她做了体育老师,也没对她进行过啥培训。她说之前其他老师也有过类似的行为,打学生时有发生。“时有发生”的事,她却撞了霉运,把人摔得垂死,这应该就是说“失手”的语境,甚至无关“心情”。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