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2日讯 美国商务部昨日对中美光伏反倾销反补贴案件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并确定了倾销和补贴幅度。由于终裁税率高于初裁,意味着宁波光伏产品基本无缘美国市场。
不过,宁波市外经贸局对外贸易管理处副处长范小君提醒,美国“双反”案国内企业已无力把控形势,目前宁波光伏企业应该认真对待欧盟的反倾销案件,做好应诉工作,尽最大可能保住对欧出口市场。
美商务部认定中国光伏产品倾销
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是在2011年11月8日,调查期为2011年4月至9月。经过旷日持久的诉讼,北京时间昨日美国商务部发布终裁认定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裁定倾销幅度为18.32%至249.96%,还裁定中国输美的此类产品接受了14.78%至15.97%不等的补贴。这意味着大多数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将被征收大约34%到接近47%的关税。这比初裁的税率更高。
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案件诉讼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还将于今年11月19日左右对该案作出终裁。不过业内普遍认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推翻美商务部裁决的可能性不大。
宁波2000多万美元出口受阻
宁波是国内重要的光伏产业生产基地,拥有各类光伏及配件企业上百家。中美光伏“双反”案中,宁波就有20多家企业涉案。去年宁波出口美国光伏产品2000多万美元。美国商务部对该案的终裁结果,使得2000多万美元的输美光伏产品丧失了出口竞争力。
“这个终裁税率下来,我们出口美国市场一点竞争力都没有了。”昨日记者致电宁波最大的光伏产品生产企业———宁波日地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振军时,他对此有点无奈,“我们公司曾经有上亿元光伏产品出口到美国市场,但美国发起‘双反’后,我们减少了对美国的出口,转而开发非洲、东南亚和国内市场。”不过,为了争取继续拓展美国市场的机会,日地公司还是联合中国同行参加了应诉抗辩,成为宁波唯一应诉该案的企业。
“按照美国现在裁决的税率,宁波和中国光伏产品出口美国肯定没有竞争力,宁波光伏产品基本与美国无缘了。”宁波电子行业协会有关人士表示。
企业应认真应对欧盟光伏案
宁波市外经贸局对外贸易管理处副处长范小君认为,涉案企业已无力把控美国光伏“双反”案的走势,但对正在进行中的中欧光伏反倾销案,宁波企业应和国内同行一起做好应诉、抗辩、游说等工作,争取最佳的抗辩结果。
“我们已经加入了联合应诉的队伍,代表中国抗辩光伏产品对欧不存在倾销行为。欧盟已经向我们发来了调查信函,现在我们正在按要求向欧盟递交资料。”杉杉尤里卡公司副总经理袁南园表示,“我们希望在行业协会、企业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下,能够争取到有利的结果。”
对于中欧光伏反倾销案件,众多人士都认为中欧光伏产业之间合作紧密,存在“一损俱损”的情况。欧盟委员会应会谨慎处理该案。业界也认为该案可能会出现相对乐观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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