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6日讯 上虞经营户门店商业字号使用和户外广告文字书写是否规范?近日,上虞市106名工商执法人员成了“捉字匠”,对城区、乡镇驻地和国道、省道两侧经营户门店和户外广告进行了一次地毯式检查,结果发现商业字号“漏洞百出”。
前段时间,不少市民反映,上虞不少经营户商业字号使用不规范,错别字较多。为此,上虞市工商局结合全国第15个普通话推广周活动契机,组织力量,进行了一次大面积的检查。
“当前户外商业文字不规范使用现象主要有4大类。”上虞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金振杰说,第一大类,滥用繁体字、异体字,如店面招牌中将“创业设计工作室”写成“創業設計工作室”、把“婚纱摄影连锁机构”写成“婚紗攝影連鎖機構”等;第二大类是错别字、乱简化体成堆,如一些路边小饭店,在店门招牌经营服务内容中,将“停车吃饭”简化成“仃车吃饭”,一些食品批发部将“零售批发”写成“另售批发”等;第三大类是招牌广告文字“缺胳膊少腿”,一些立式店门招牌和户外广告牌,由于时间较久缺乏维护,导致部分文字出现破损掉落而造成文字“缺膊胳少腿”;第四大类是乱用字号名称,一些经营服饰的个体门店,随意将店门招牌上写成“零伍柒伍”,一些理发店门面招牌写成“我型我秀”等文字,还有的将中文、英文、韩文等混合使用,在户外广告中用谐音篡改成语做广告语,让人费解。
据介绍,上虞市工商局这次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416户,检查户外广告47条,查纠不规范使用户外商业文字共4类上百条。该局将采取边整治边宣传指导的方式促进户外字号广告文字规范,向经营者和户外广告发布单位讲清,户外商业文字使用应符合《广告法》、《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随意乱用、混用。下一步还要强化源头管理,在企业注册和户外广告登记中,强化字号名称和广告文字内容审核,强化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规范使用户外文字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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