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民陈先生在衢城某高档酒店摆婚宴酒席(花费近9万元),结束后向酒店索取发票,却被酒店以各种理由拒绝了。在投诉至地税部门后,陈先生才拿到了发票。税务部门表示,一张餐饮发票的背后,酒店至少得承担5%的相关税率(10月13日《衢州晚报》)。
稍懂法律法规的人都知道,在中国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换句话说,消费后索取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也是商家应尽的义务,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消费者开具发票。
可就是这么一张薄薄的发票,消费者一旦真的索要起来,却要颇费些周折。这样的经历,相信很多人都感同身受。
到电脑城购买电脑数码产品,商家会直截了当地说,报价是不含税的,要开发票得自己交税费;某家饭店规模挺大生意挺好,可若要问其索要发票,老板娘十有八九说这个月的发票用完了,原来这“日进斗金”的饭店只是家领定额发票的个体工商户;买装修家居建材,哪怕花费几十万元,也是拿不到发票的,商家说“都打了五折了,你自家装修又不能报销,开啥发票!”;超市购物,过了两个月带着小票去开发票,却被客服小姐堆满笑容告知“发票只能当月开,隔月作废”;时下年轻人都流行到团购网站上淘美食,四星级酒店自助餐原价98元,团购价只需60元,不过购买条款上白纸黑字写着“不提供发票”……凡此种种,无不说明,真是发票难开,难于上青天。
那么,发票之难到底难在哪里?种种托词背后,说穿了就是利益在作祟,商家拒开发票就是为了少缴税款。一般而言,商家从税务部门购买的发票用完后,就要再次申请购买,购买的发票数量越多,就意味着上缴的税款越多。税务部门通过发票购买量,掌握纳税人的实际营业额,当每个月的营业额超过原定额的一定比例后,税务部门就要进行纳税调整,相应地调高纳税定额。
所以,爱动歪脑筋的商家对于要求开发票的客人,一般是能推就推,能免就免,算尽机关逼消费者选择不开发票。而多数消费者,因为无需报销,在商家托词面前也渐渐养成了不索要发票的习惯,长此以往,不开发票渐渐成了行业“潜规则”。
可那些把商家“惯坏”的消费者大概不知道,一旦发生纠纷,发票是最权威的消费凭证,而不索要发票,除了给自身维权留下隐患,更是给商家留下了逃税漏税的可乘之机。
因此,税务部门屡次呼吁市民增强索要发票的意识。如果索要发票时遇到各种借口拒开发票,消费者可以保留消费凭据,并致电税务热线12366进行举报。请记住,“消费者永远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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