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6日讯 10月14日,网友“我是吴科长”在舟山论坛上发帖询问舟山城管:“9月初网友在论坛上发帖反映过的定海君园小区违章搭建的事处理得怎么样了?他们现在已经在安装玻璃了。 ”
网友“我是吴科长”反映的事,是9月2日网友“戴子”在舟山论坛上发的一个帖子:“路过看到君园最高层竟然在搭建阳台屋顶。 ”网友“欧阳晟熙”发出疑问:“这也行?这个算不算违章建筑啊? ”
记者调查:
10月15日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定海君园小区。一进大门,就可看到最右边那幢楼的顶楼处搭建的阳光房。君园小区是新建小区,搭建起来的阳光房和旁边三幢楼相比,显得很突兀。这幢楼共有14层,搭建阳光房的是进门左边的14楼住户。
记者来到14层,该业主家里没人,透过开着的窗户,可以看到房子正在进行装修。随后,记者又上到顶层露天平台,走到左边就可以看到完整的阳光房,房顶和侧面都已经用玻璃包起来。记者粗看了下,这个阳光房长14米左右,左宽7米左右,右宽3米左右。
那么这算不算是违规搭建?记者联系了定海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划中队的王煜告诉记者,这个阳光房没有经过定海规划管理处批准,属于违规搭建。上个月初,他们已经接到了小区物业的反映,接到反映后,他们去了现场查看,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了制止。因业主长期在外做生意不在定海,他们通过物业与业主取得了联系。接下来的几天,他们先后去现场制止过5次,并在该用户家门上张贴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
9月24日,业主回定海后来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出示了自己和房地产商签订的合同,根据合同内容,业主可以利用该露台。“但阳光房属于违规搭建,所以这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王煜说,若房地产商在房子验收前就进行了搭建,然后通过了验收,那就另当别论了。
在记者采访当天,城管对该业主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据介绍,3天后,城管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定自拆时间,一般在7~10天。对限期内不自行拆除的,城管将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后,依法予以拆除。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