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港航管理处原处长张加根受贿被判刑
2012年10月16日 10:10:53
浙江在线10月16日讯 温岭市港航管理处原处长张加根徇私收钱,昨日被温岭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现金2万元,其犯罪所得6.9万元予以追缴没收。
2004年9月至2008年12月,张加根担任温岭市交通局党委委员、温岭市港航管理处处长;2008年12月至今,张加根担任温岭市交通局主任科员。在任以上职务期间,张加根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
2006年,浙江天时造船有限公司通过温岭市港航管理处初审同意后,向台州市港航管理局申请使用港口岸线,但由于该公司报批使用的部分岸线与龙门港口总体规划不符,未获批准。该公司周姓经理为获得张加根在审批过程中的关照,先后于2007年、2008年和2009年每年春节前,送给张加根各价值2000元的超市购物卡,共计6000元。2008年下半年,周姓经理在张加根办公室送上现金1万元,张均予以收受。
另外,张加根还在温岭市港航管理处综合楼工程,码头改建等工程建设中收受承包人现金、购物券。
归案后,张加根主动上交和被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暂扣的款项总计5.3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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