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7日讯 一年前消费者购买一款手表时,营业员错将电池保修期2年说成1年,导致谢女士没有经过厂方指定的维修点打开了手表后盖。如今,消费者发现手表把头生锈,才了解电池保修期实际上是2年。但由于擅自打开过后盖,厂方表示中止三包期。在工商部门介入下,消费者的手表三包期被延长1年。
去年8月6日,家住上虞市区的谢女士在上虞一家大型商场,花3000多元钱购买了一款依波路女表。
今年8月23日,谢女士发现依波路手表停了,拿到商场专柜一问,说是电池需要更换。营业员说,电池保修期只有1年,让谢女士自己掏钱更换电池。谢女士也不清楚电池三包期限究竟是多久,听了营业员的话,就拿着手表在商场维修部更换了一块电池,支付了120元钱。
“如果不是手表把头生锈,真不知道电池保修期实际是2年!”谢女士告诉记者,今年9月20日,她发现手表把头生锈了,于是根据保修单上的联系电话与生产厂取得了联系。而厂方相关人士的一番话让谢女士顿感委屈。对方称,电池的保修期限为2年,但由于谢女士擅自将手表后盖打开过,三包期就自动中止。
十分气愤的谢女士再次来到手表专柜,要求商家给个说法。商家承认当时因营业员失误,使本应厂家承担的120元电池更换费由谢女士自掏腰包,同意这笔钱由商家承担,并对谢女士表示歉意。至于三包期是厂家的事,与商家无关。但谢女士认为,当时错在商家,如今应该由厂家把她的手表三包期延长1年,免费除锈。
由于意见分歧较大,双方沟通搁浅。不满意商家说法的谢女士向上虞市工商部门求助。上虞市工商局百官工商所相关人士介入调查,觉得当初营业员一时大意,错将电池的保修期2年说成1年,导致谢女士的手表中止三包期,商家应承担一切责任。
最终,商家同意除了退还谢女士120元修理费外,再以商家的名义为谢女士的手表延长1年保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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