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2日讯 重阳节来临前夕,89岁的绍兴新昌离休干部陈新宇又做了一件让人敬佩的事。
10月19日上午,他向新昌县红十字会捐出自己唯一住房的产权。在他身后,将住房变现,再用这笔钱设立“陈新宇博爱基金”,用于助学助困。
记者了解到,这是绍兴首例房产捐赠,也是我省第二例。
房子位于新昌县南明街道水弄巷,土地面积89.38m2,房产面积106.86m2,是陈新宇唯一的财产。
年纪大了,陈老口齿不是很清楚,但他一个字一个字地向记者表达自己的愿望:“(基金的钱)助学助困为主,支持学生追求真理。”
追求真理,恰是陈新宇一生的理想。
陈新宇1924年出生于新昌,曾领导过护校斗争。解放后曾去萧山从事农村工作,1958年,为支援“新昌合作化”被调回新昌。
1960年,新昌一些农村出现了农民自发包产到户现象。1961年,陈新宇挨家挨户去摸情况。
“去时本打算纠正,但后来却被群众和事实说服,变成了坚决主张包产到户。”
回来后,陈新宇写了两篇关于“包产到户”的文章,寄给人民日报社。其中《重谈包产到户》一文被《人民日报》内部刊物《读者来信》刊登。
他先后8次上书,为包产到户呼号,被毛泽东点名“单干理论家”。
因为正直敢言,他曾被打成右派,“文化大革命”被抄家被批斗,吃尽苦头。
直到1979年,陈新宇才被撤销审查,重回原单位工作。1982年,中共新昌县委为他平反昭雪。
陈新宇怕连累别人,终身未娶,离休后依然读书看报,关心农村农民,热心公益。
“我们一定按照陈老愿望,运作好这个基金。”新昌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潘渌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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