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周丽丽
浙江在线10月22日讯 陪着自己孩子去游乐园玩耍,本是一件高兴的事情。然而,日前玉环的林女士却在带孩子去游乐园玩耍时,遭遇了不快。“本来高高兴兴地去,可没想到崴伤了脚,那边的设施太不让人放心了,以后再也不敢去了。”林女士说。
今年6月2日,恰逢周六,林女士带着孩子来到玉环一家游乐园游玩。
“中途的时候,孩子说要玩蹦蹦床,我就带他过去了。”一直等到孩子玩累了,林女士才走过去抱孩子下来,令她没想到的是,这一抱却崴了自己的脚。
林女士说,当时她是踩在一块游乐园专门给小孩子踩脚用的木板上去抱孩子,谁料却把右脚给崴了,然后整个人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幸好孩子没受伤,不然后果不堪设想。”想想当时的情形,林女士仍然心有余悸,她告诉记者,当时那一崴,让她的右脚踝关节脱位,后来,虽经医院手术治疗后基本痊愈,但前后共花了她2万多元的医药费。
“游乐园的设施有安全隐患,他们要承担一半的医药费。”林女士认为。
但是,当林女士向游乐园提出赔偿时,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游乐园方面表示,他们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方面的确有一定瑕疵,但就林女士提出的承担50%的医药费,无法认同。
无奈之下,林女士只得向当地消保委工作人员求助。
在接到投诉后,消保委的工作人员前往游乐园勘查事故现场,但由于事情已经过去好几个月,现场早已跟原先不一样,但结合当事人的述说,再与现在的场地进行对比,工作人员对事故的前因后果基本弄清楚了。
工作人员认为,林女士当时脚踩七八厘米的高跟鞋,加上过去抱小孩时比较着急,并未注意到地面的状况,这是导致其崴脚的主要原因,因此,林女士应当负首要责任。而游乐园没有充分认识到现场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没有尽可能采取合理的提示方式和防护设施,以避免事故发生,应该负次要责任。
最后,经消保委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游乐园方面一次性补偿给林女士8000元钱,了结了这个纠纷。
玉环县消保委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女士家长带小孩游玩时,最好选择穿平底鞋,舒适安全最重要,出现类似于本案这种事故时,应该第一时间将现场拍照留证,以利日后维权。此外,各个游乐园应仔细排查安全隐患,增设保险设施,尽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每一个消费者都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中游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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