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一餐厅办喜事图吉利 放烟花被罚500元
2012年10月23日 14:40:40
浙江在线10月23日讯 柯城公安分局府山派出所民警点题:市区一家餐厅开张,放烟花爆竹图吉利被罚500元。违禁燃放烟花爆竹将面临处罚,提醒市民要遵守相关规定。
10月19日早上11时左右,市区新桥街附近一家餐厅开张,店老板为图吉利,让人在店门口放烟花。在放了一个烟花和一串鞭炮后,巡逻民警赶到了现场,了解情况后,民警将店老板带回府山派出所内协助调查。随后,依法对店老板作出罚款处罚。
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理的通告》有关规定,市区禁放区设定为:老城区东以320国道、机场铁路专用线为界,南以浙西大道为界,西以衢江为界,北以衢江为界;西区东以衢江为界,南以石梁溪为界,西以白云大道为界,北以亭川东路为界。
“春节期间市区才会实行有限开禁。”民警表示,受传统观念影响,有的市民会无视禁放规定,在婚庆、开业、搬家等日子燃放烟花爆竹,“有些甚至在自家楼道内燃放,这不仅带来安全隐患,也给他人生活带来影响。”
警方表示,未开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每日关注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