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者
办理工伤保险,有没有监管机制?
政协委员倪婷问:现在很多建筑工地的外来务工者,都是临时务工的,由于用人单位没有给他们办理工伤保险等,一旦发生事故,以后生活就比较困难。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购买各项社会保险。对于用人单位不与外来务工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劳动部门有没有在监督?是主动监督,还是被动执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邵全卯答:对于工伤保险的政策,早在2007年,市政府颁发了相关文件,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由于建筑工地人员流动性很大,所以要实施一人一保有点困难,我市已经实行相关即时上报流动人员的政策。自政策施行以来,目前参加工伤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已有6万人次。在监管上,我们每年进行常规监管和书面审查,并定期专项检查,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此外,我们还经常通过新闻媒体、举办培训班、开通12333热线等方式,及时向外来务工者宣传社保政策。
自由职业人员,能否办“绿卡”?
外来建设者代表杨力问:我来自四川,目前住在城南,是一名自由职业者,由于没有工作单位,现在小孩要读初中,学校说要办“入学绿卡”,而办“入学绿卡”需要有社保,而办社保则要有工作单位。我是一名外来务工者,现在没有工作单位,要办“入学绿卡”和社保,应该怎么解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裘凯音答:关于外来人员参保政策,在企业工作的,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必须参保。对于自谋职业的外来建设者,可以在绍兴领取个体工商户执照,这样就能够办理社保。现在办理个体工商户执照的门槛逐渐放低,办理还是比较方便的。这样的活,既解决了小孩上学问题,又为今后养老解决了后顾之忧。
工资待遇
最低工资标准,能否往上调一调?
政协委员樊建国问:目前,绍兴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160元,按照省政府规定,这属于我省最低工资标准中的第二档,这一水平与我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还是有差距的,所以根据我市实际,能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从省政府规定的第二档提高到第一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邵全卯答:省政府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后分成四档,市政府将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第二档,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全省目前只有杭州、宁波、温州执行第一档,嘉兴、湖州、金华、舟山等地执行第二档,其他地市执行第三档或第四档。二是我市在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时,经过多方征求社会意见,并考虑了地方经济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成本等。2012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还未调整过,届时将征集各方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再作调整。
社区工作者待遇,可否再提高一些?
政协委员周能兵问:现在社区工作者的待遇很低,年收入只有3.3万~3.6万元,越城区的社区工作者虽然年收入有3.7万元左右,但发到手的月工资只有1150~1250元,节假日和夜班加班费都没有,影响了队伍的稳定性,导致社区工作者流失,有关部门可否考虑提高他们的待遇?
市民政局局长孙国平答:对于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我市2009年曾出台文件,按当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来支付,目前社区工作者的工资水平为3.7万元/年,书记、主任等社区干部正职年收入为4万元左右。2012年开始,社区工作者工资将按照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10%来计算,社区干部收入按自然增长机制执行,经济增长多少,就按一定比例增加社区干部的收入。社区工作者加班加点不计报酬是普遍现象,我们也呼吁大家进一步关心社区工作者,力所能及解决他们的休息和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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