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4日讯 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启动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进入最后冲刺阶段。昨日记者从市国税局召开的“营改增”税收政策宣传发布会上获悉,这次“营改增”的最大受益者是四千多户小规模纳税人,从原来需缴纳5%的营业税,将变为缴纳3%的增值税。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稳步推进。
“营改增”是结构性减税的重大举措
“‘营改增’是我国继2009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后,税收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是结构性减税的重大举措。”市国税局副局长方晓青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市将于2012年12月1日前完成新旧税制转换,目前市国税局正在开展信息的确认、导入和管理认定工作。
营业税是对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而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算依据的一种税。实施“营改增”,主要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问题。对现代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减税非常明显,对下游接受服务的企业大大降低了成本。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先试
目前,在浙江省等试点省市,首先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也就是,12月1日起,衢州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现代服务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首先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为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提供了有力契机。
市丽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余贤忠说,企业创办1年半,去年营业收入60多万元,缴纳营业税5万元左右,“营改增”后,纳税将减少40%以上。“这是实打实的优惠政策,政府帮扶我们小微企业。”
市国税局货物与劳务税处处长袁元说,我市试点“营改增”的企业及个人共有4396户,其中有4167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他们的年销售收入低于500万元。这次“营改增”的最大受益者也正是小规模纳税人,除交通运输业外,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从原来需缴纳5%的营业税,将变为缴纳3%的增值税。
试点分三个阶段稳步推进
此次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按照“整体设计、统筹安排、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今年9月20日前是第一阶段,主要是将“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信息从地税部门传递到国税部门。今年11月底前是第二阶段,主要是做好“营改增”试点工作各类初始化准备工作。试点纳税人使用地税发票截止期限为11月30日,试点纳税人要在11月30日前向地税部门缴销已经领用的地税发票。自11月10日起可到国税机关办理发票领购,但在12月1日前不得开具。12月1日起一律开具国税发票。今年12月1日起是第三个阶段,主要是做好“营改增”正式试点。试点纳税人自12月1日以后的收入,按规定向国税部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11月30日前的收入,仍由纳税人向地税部门进行营业税纳税申报。
市国税局设立了专门的咨询电话8021057,方便纳税人咨询。也可以拨打12366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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