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5日讯 两年前,55岁的老许去嘉兴秀洲区某医院做阑尾切除手术,出院后身体一直感到不适。到医院一检查,发现右肾积水,右侧输尿管扩张。
换了家医院治疗,最终确诊他得了肾结石,但几次体外碎石都无法将结石排出。去年10月,嘉兴市第一医院为他进行腹腔镜手术,却意外发现,老许右侧输尿管有一段被缝住了。
老许和家人思前想后,觉得问题出在阑尾切除手术上。他们找到当初做手术的医院,对方承认,输尿管是手术时误缝了。
10月23日,这起医疗纠纷在秀洲区人民法院开庭。
输尿管被误缝,患者索赔28万元
老许告诉记者,当初阑尾手术后,自己就经常感到发热,手术刀疤红肿,而且不时有腰酸、腹痛等感觉,“我之前只以为是手术做得不好,没想到,旁边的器官被损伤了。”
发现问题后,老许在嘉兴第一医院切除了这段被缝合的输尿管,大概有2厘米,再进行输尿管外围缝合。
老许说,自己被误缝后,因为身体不适,辞去了原来工厂里搬货的体力活,“我坐久了会腰酸,小便也比之前少,只能做一些轻便的活,失去了工作能力。”
除此之外,老许一家还认为,输尿管被误缝,和老许患上肾结石有直接关系。
“医生告诉我们,输尿管被误缝导致输尿管壁增生,腔体狭窄,加上线的拉力将输尿管压扁,致使排尿不畅,尿液滞留引起肾积水,积水时间一长,导致肾结石。”老许的外甥说。
在与做阑尾手术的医院协商不成后,老许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82109.36元。
医院代理律师:误缝属于手术并发症
在庭审现场,被告医院的代理律师对老许住院治疗阑尾炎、医生误缝输尿管无异议,但他给出了一个让人吃惊的理由:“误缝输尿管属于手术并发症,即使阑尾炎这样的小手术也是有风险的,术前也和病人及家属说过风险。”
被告代理律师说,许某的阑尾位置比较特殊,在盲肠后位,紧贴右侧输尿管,要逆行切除,“医学有局限性,在治疗过程中,风险和手术并发症难免,当然如果医生足够认真仔细的话,会避免,所以医院要承担的过错,我们也不推卸。”
司法鉴定医院承担56%的过错,老许不认可
被告医院代理律师的“误缝属于手术并发症”的说法,老许方面表示无法接受。因为双方存在巨大差异,秀洲区人民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此案进行了鉴定。
鉴定结果是:医院承担56%的过错,许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
对此,老许方面依然不认可。
“当时病人是在全身麻醉状态下手术的,难道要由一个全麻状态下的患者承担剩下的44%的责任吗?”为老许辩护的沈律师说,他们要求重新进行鉴定。
对于这起离奇的医疗纠纷,法院将择期再审。
专家说法
省内医学专家表示,误缝可以避免
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泌尿外科副主任医师沈肖曹:阑尾切除手术中误缝合输尿管,这种情况确实不多见。
沈肖曹说,为什么会发生输尿管被误缝的情况,因为没有看到具体病例,不能妄加判断,但如果是后位阑尾并与腹膜后输尿管周围有粘连,手术过程中有发生输尿管损伤的可能性。
至于误缝引发的肾积水,经过治疗病情会有好转,但是恢复到什么程度,就要看病人个体的差异了。
浙江大学病理学与法医学研究所所长周韧教授:输尿管位于腹膜后,一般阑尾切除术时不易造成损伤。在阑尾切除手术时,发生误缝输尿管的几率很低。
有经验的医生在做手术前,对手术部位周围的脏器应该有充分的了解,即使是异位的阑尾,术前也应能考虑到,像这样的情况应该是可以避免的。
如果病人是反复发作的盲肠后位阑尾炎,且与输尿管发生粘连,分离不慎可能会对输尿管造成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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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相似案例,患者获赔12.8万元
2000年4月12日,52岁的于伟明在上海市某医院做阑尾切除手术。术后多次感到右腰部疼痛,后被诊断出输尿管结石,右肾功能丧失,但原因不明。
2001年2月,经另一家医院剖腹探查,于伟明的输尿管中间的2~3厘米被结扎,系人为造成。于伟明立即与当初做阑尾切除手术的医院交涉,医院承认于伟明的输尿管被医生误扎。
经法院调解,医院最终赔偿于伟明人民币1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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