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5日讯 首设物业保修金制,防止开发商赖账;设立业委会候补委员,应对“集体请辞”……今年8月,市房管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登出一纸《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引来关注无数(本报8月17日A2版进行过报道)。
近日,杭州市法制办对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后,再度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于是,本报96068热线接到了不少对草案带“问号”的电话。大家纠结的都是一些很实在的问题:比如,是不是业主在这个小区不管买几套房子,都只能按一票计算?物业如果突然撤出,谁来善后?……
昨天,我们请来了杭州市房管局物业处的工作人员一一解惑。
物管突然撤出,居委会来填真空
事例说明:杭州茅廊巷社区丰家兜8号、10号、12号,是三幢18层的高层建筑,目前这3幢大楼已经出现9个月的物管真空状态。
业委会请辞、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大楼目前的运转,可以用几近瘫痪来形容。为了保障居民日常生活,街道、社区做了大量工作,仅今年支付该小区各项费用已达10余万元。面对这样的管理真空难题,怎么办?
情况解读:居委会负责先挑6个月担子
物业处工作人员表示,为解决类似的问题,草案明确由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物业管理应急预案,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不超过6个月的基本保洁、保安等服务,相关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是像丰家兜这样超过6个月还不能选好物业服务企业解决问题的,就只能业主自行管理小区了。
“航母小区”要开大会,可推举业主代表
事例说明:业主大会,代表着一个小区里最高的话语权,但现实问题是,往往很难召开。
就拿杭州的东新园小区来说,这个规划住户5000多户的万人居住区,当年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就是历经波折。对这样的“航母小区”来说,按相关规定,开个业主大会至少要有2500多业主以上到场才行。但不要说凑时间、送四五千份意见征求表、会议安全等问题,头一件找会场这事儿,就难。
情况解读:同一单元可以推举一人代表
针对像东新园这样的情况,《条例(草案)》也作了明确规定:业主可以以幢、单元或者楼层等为单位,推选相应区域内的业主为业主代表,业主代表可以接受业主书面委托在一定期限内代其行使共同管理权。
比如小区里的方大姐是个热心肠,很愿意为大家服务,而这一幢的其他业主都很信任她,那就可以给她出具书面授权。有了这个授权,方大姐就可以代表这一幢的业主行使权利。
另外,如果业主委员会成员辞职需要重新召开业主大会选举,现在看来,很费时费力。《条例(草案)》借鉴深圳等地的模式,增设了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制度。当出现委员辞职等原因缺额时,可从候补委员中直接递补。
同一小区拥有多套物业,也是一票,但含金量不同
事例说明:说实话,民间的隐形富翁其实真不少。杭州滨江一楼盘里有一位温州客商李先生,他就一口气拿下了楼盘的好几层。可昨天他打来电话,觉得很委屈:“我有这么多套物业,为什么只有一票?”
情况解读:同是一票,但含金量不同
针对李先生的情况,杭州房管局物业处的工作人员如此解释:业主的投票权数既要计算建筑面积也要计算人数。
按照新的草案规定,说得通俗一些,在一个小区里,不管你住的房子有多大,或有多少套房,业主人数上只能按一人计算。
但这个规定有需要进一步说明的地方:大户型和小户型,一套和多套,虽然都是按一人计算,但专有面积部分的投票权数可不一样。比如李先生一个人就有小区里的10套房,小区现在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建设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要经过“双2/3”同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如果在人数上,2/3以上的业主同意了,但这些业主物业面积总和却没到建筑总面积的2/3的话,基金也不能动用。从这一点来看,李先生拥有10套房,使得他这一票就变得很有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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