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6日讯 腐烂污染、滋生蚊蝇的餐厨垃圾,既危害身体健康,又影响生活环境,是让广大市民最头痛的事!不过,上虞市民可以为此少担一些忧虑了。记者昨日从上虞市工商局获悉,该局日前联合多部门推动当地出台《上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试行)》,促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该办法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餐厨垃圾是指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及提供食品消费的商超等行业,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过期食品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具有管理难、流向难等特点。记者了解到,一些餐馆对于餐厨垃圾的处理并不规范,带来不少潜在的危害,比如废弃油脂可能被一些私营加工厂收购并加工为“地沟油”出售,又重新流回到餐桌,严重危害人们的健康和安全。
《上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上虞市的餐厨垃圾将实施专业化的单独收集、运输、处置制度,严禁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处置或提供给无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该市对餐厨垃圾专业收集、运输等企业设置了严格的准入条件,应具备法人资格,从事清扫收集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从事运输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餐厨垃圾专业处置的企业,应具备法人资格,规模小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规模大于100吨/日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焚烧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规定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应取得的相关许可、设备要求、工艺流程标准、从业人员资质,完善并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等。
上虞市还对相关部门在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中的分段和交叉监管职责予以明确,涉及建设、发改、财政、农林渔牧、服务业发展、环保、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城市执法、公安、旅游等部门。
根据办法规定,在加强检查和监管的同时,对餐饮企业的餐厨垃圾还将实行日登记制,对于一些不按照规定执行的餐饮企业和垃圾收集企业,一旦被发现,将责令其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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