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洪女士给记者出示的售后服务的鉴定单。
浙江在线10月26日讯 近日,临海的洪女士打进本报维权热线81812315,称她在临海崇和门商圈的一家红蜻蜓皮鞋专卖店买了一双秋式女鞋,第二天穿出去才走了20多分钟,就发现侧面、表皮等3处地方出现了破皮,这让她郁闷不已。
新鞋穿了20多分钟就出现3处破皮
准备今年年底结婚的洪女士原本打算在国庆假期去宁波象山拍婚纱照,10月4日晚上,她和老公一起来到崇和门逛街。在崇和门商圈的一家红蜻蜓专卖店里,她被一款橘红色的秋式女鞋给吸引住了。
“营业员说是新上市的秋款,我看着颜色、款式都挺喜欢的,就有些心动。当时我也试穿着走了几步,脚感不错,蛮舒服的。再加上红蜻蜓也算是有知名度的品牌,对于质量方面,也没多想。”洪女士告诉记者,她对于知名品牌的鞋子还是很信任的。
由于是国庆期间,红蜻蜓专卖店推出了打折优惠活动,洪女士看上的这款货号为“32MB22303”的女士秋鞋,原价398元,打完折是319元。洪女士当即付了钱,把鞋子买回了家。从看鞋到买鞋,整个过程也就20分钟左右。
第二天,洪女士和老公一起去了象山,穿上了那双刚买的新鞋准备拍婚纱照。在拍了20多分钟后,洪女士在换衣服时惊奇地发现,新鞋子的右侧居然出现了一道明显的裂缝。再仔细查看,发现脚后跟、表面部位都出现了破皮,“才穿了20多分钟,就破了3处皮,这鞋子的质量也太差了。”对于拍婚纱照遇到这样的事情,洪女士很气愤。
10月5日晚上,洪女士刚回到临海,就提着坏掉的鞋子到了红蜻蜓专卖店,希望能退货,“营业员说穿过了是不能换的,如果要修的话可以帮忙寄回厂家修理。”对此,洪女士非常不解,这刚买的新鞋有质量问题,怎么就不能退货了呢?
“该店的店长说我的鞋子是泡过水才导致了破皮的。可我只是在沙滩前拍照,没下海,就穿了20多分钟,应该是质量问题。”
经过一番争论,洪女士和店方双方争论重点集中在是不是鞋子的质量问题上。
最后,店方答应先将洪女士的鞋子寄回厂家,经厂家鉴定后,再决定能不能退货。过了四五天后,洪女士接到了店方的电话,称鉴定结果已经出来,鞋子的表面出现破损,是人为泡水导致的;但对于其他两处的破皮现象,店方却没有给出任何解释。
新鞋退款遇波折
洪女士告诉记者,这样的鉴定结果她是不满意的,“商家销售的产品,厂家来鉴定,对于消费者是不公平的。”洪女士告诉记者,在她的一再要求下,店方表示给她换一双鞋子。可她在店里挑了不少鞋子,没有一款中意的,她还是希望店家退款给她,但这一要求却遭到了店方的拒绝。
“店方起初说穿过的鞋子不能退款,后来又说卖该鞋子的营业员去江苏了,要等她回来且卖出了同一款式的女鞋,开出了单子,才能把钱退给我。”洪女士表示,对于该店营业员“踢皮球”般的辩解,她不能接受。
在昨日,记者了解到洪女士的情况后,联系到了红蜻蜓专卖店的相关负责人,就洪女士反映的事情进行了调查。
“鞋子破损的原因是经过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的,人为原因肯定是有的。另外,穿过的鞋子是不在保修期内也不能退款的,这是国家鞋类商品‘三包’规定的。只有没穿过的且在一个星期之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才可以退货和包换。”红蜻蜓专卖店的相关负责人刘女士向记者表示,她们让洪女士来换鞋子,已经是尽最大努力在解决这件事了。更何况,她们的产品退款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她们专卖店的电脑系统是统一做账的,只有等卖出了同一种款式,才能退款的。
最后,经协调,红蜻蜓专卖店最终答应尽快解决退款问题。截至记者发稿时,洪女士打来电话称已经接到店方电话,表示可以全额退款。
厂商家的自检自鉴不能作为判断的依据
律师卢俊
对于本事件,消费者和商家都要弄清三个问题:
首先,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谁说了算?
如果商家和厂家都认为该产品有质量问题,那就认定该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
如若商家和厂家认为该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那则需要第三方机构来鉴定,并以鉴定的结论来做出认定,而厂家、商家的自检自鉴是不能单独地来作为判断的依据。
其次,关于“三包”鞋子穿过了是否可换或退?
我国暂时还没有关于鞋类“三包”的相关统一规定(1994年有对皮鞋作了“三包”规定),但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有制定相关的暂行办法。但需要注意的是,办法并不等同于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第45条之规定及《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修理2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经营者应当予以更换或者退货。因此,穿过的鞋子并不是绝对不能退。
最后,在发生此类争议时该怎么办?
毕竟此类事件的商品金额往往较小,通过诉讼等途径往往会增加当事人的负担。因此,建议一方面可以通过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反映,要求协调处理解决;另一方面,也直接与经营者、厂家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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