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拟规定:少于75座的小餐饮 各项设施也要全
2012年10月29日 08:28:43
浙江在线10月29日讯 如何加强小餐饮的监管,一直是我市有关部门在食品安方面的主要工作之一。昨天,记者获悉,市食药监局拟出台小餐饮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行政许可审查规范,以此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完善长效管理,逐步提升全市小餐饮的食品安全水平。
市食药监局已经拟订了《绍兴市小餐饮〈餐饮服务许可证〉(临时)行政许可审查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所谓小餐饮是指餐饮服务许可中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m2以下(含150m2),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座以下(含75座)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小型餐馆、小快餐店、小吃店、小饮品店等,也包括面包糕饼、卤味烤禽以及餐饮服务现场制售店。
在申领证照时,这份《规范》规定,小餐饮单位申领三年期限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等标准。如确因客观条件难以完全达到,允许其申请期限为半年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临时)。
当然,小餐饮申请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也必须符合相关具体条件,如从业人员100%持有有效健康证;场所内整齐清洁有序,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齐全有效;切配烹饪场所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配备冷藏、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并采取餐具消毒措施,餐用具清洗水池不少于1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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