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丽温"高速工程一高级工程师受贿22万 获刑十年
2012年10月30日 08:09:32
昨天,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黄某受贿案在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黄某犯受贿罪,受贿金额达22.1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黄某,男,1958年3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
1999年底至2007年3月,黄某在担任金丽温高速公路金华至丽水段工程建设指挥部设计代表和工程处副处长期间,因为他在“金丽温”高速工程中,设计、更改和质量验收等方面的主动权比较大,工程相关的各种承包人先后贿赂了他。
来源:
杭州网-都市快报
作者:
张静 记者 郭婧
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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