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销售液化气 一对夫妻被行政拘留
2012年10月31日 14:40:50
浙江在线10月31日讯 昨天,因非法储存、销售液化石油气,付某和吴某被带到秀洲区洪合派出所,并被处以5天行政拘留的处罚。夫妻俩表示,他们只是想做点小生意,并不知道这么做是违法的。
据记者了解,秀洲消防大队10月28日接到群众举报称,洪合镇凤桥村高家桥钱家头有人非法储存大量液化石油气瓶。接到举报后,秀洲消防大队执法人员联合洪合派出所民警对群众举报点进行仔细排查,在凤桥村高家桥钱家头9号到12号的一间20平方米左右的平房内,发现大大小小30个左右液化石油气瓶。这些气瓶被凌乱地堆放在各个角落,空气中还弥漫着浓浓的液化石油气味。执法人员进一步检查后发现,室内没有配置任何消防设施。
一间20平方米左右的普通平房内,为什么会在未经相关部门允许的情况下放有30个左右的液化石油气瓶,而且部分还充满了气?执法人员对付某夫妇进行盘问后得知,他俩做的是代充液化石油气的生意,去附近商家或居民家运来空瓶,充满气后再送回去。执法人员检查后发现,付某和吴某既没有任何经营许可证,也没有危险品准运证。据了解,夫妻俩都没有经过任何消防培训。
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批液化石油气瓶进行暂扣处理,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对付某和吴某的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取证,报请秀洲区公安分局进行核查处理。秀洲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给予付某、吴某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并对他们进行了易燃易爆危险品经营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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