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1日讯 2008年,茅永斌刚从一线医务工作岗位退休。那年,酝酿多时的宁波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当年5月,茅永斌受聘于这个组织。
第一次调解就让医患双方很满意
来到医调会后处理的第一起医患纠纷,茅永斌仍记忆犹新。
一个中年妇女去当地卫生院检查,医生怀疑她得了性病,劝她去大医院复查,结果一检查,这位妇女并没有得性病。两个结果不一致,这名妇女觉得卫生院的错误诊断给她带来了很大的心理压力,还破坏了家庭和睦,应该赔偿损失。这件事情闹到了刚刚成立的宁波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当时这个情况,也不能说卫生院有多么明显的过错,只是怀疑而没有确诊,但这确实给当事人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我对医院说,你们的怀疑虽然没有错,但给这位妇女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而且还差点造成夫妻不和,应该适当赔偿一些。我又对投诉人说,经过这件事,说明你们夫妻二人还是很恩爱的,感情经得起考验。”最终,通过茅永斌的调解,医院赔了3300多元,双方都很满意。
为胜任工作,努力学习专业知识
“每次看到当初闹得不可开交的医院和患者握手和解,我就有一种莫大的成就感,成功调解医患纠纷,也是促进社会平安和谐。”说到这儿,茅永斌显得很自豪。
茅永斌是宁波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从事这个工作4年多来,他共成功调解医疗纠纷250多起,成功率超过95%,被评为全国调解能手。
在茅永斌等调解员的努力下,4年多来,宁波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案件667起,其中成功调解642起,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推进新型的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是浙江司法行政机关的创新举措。据统计,仅2011年,全省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223615件,调解成功213104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人民调解制度,成功助推了平安浙江的建设。
在茅永斌眼里,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最基本的是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原则,第三方角色一定要把握得住,不可偏颇任何一方。
“在医院工作的时候,处理医患纠纷,我免不了会站在医院的立场上,现在到了这里,公正是最重要的,我不能因为自己曾是医务工作者而偏袒医方,也不能因为患方是弱势群体而无原则地为患方说话,只有真正做到公正公平,才能让大家都信服。”茅永斌说。
茅永斌记得有一次,一位47岁的妇女去卫生院打针,打完后就回家休息了,等她丈夫回家后,发现妻子死在了床上。丈夫认为是卫生院的那一针出了问题,一定要卫生院给个说法,而卫生院却说,妇女死于心脏病,和他们没有关系。
茅永斌经过对妇女病历的调查,发现她早就得了心脏病,她那天身体不好去医院,也是因为心脏不适。
“你妻子心脏病这么多年,作为丈夫,你怎么会不知道?你是不是也有一定责任?”茅永斌的一番话让妇女的丈夫一脸内疚,“我确实一点都不知道,她从来没有说过,唉……”
而对于院方,茅永斌说:“如果你们能够及时把这个情况告诉患者家人,或许就不会有这样的事了,所以你们也有一定责任。”最终,医院赔了6000多元给妇女的家人,纠纷调解成功。
调解纠纷,站在公正的立场最重要
为了当好调解员,茅永斌参加司法、卫生等部门组织的政策理论、法律知识、调解技能等培训,利用业余时间自学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知识和技巧。
“过去,很多法律方面的知识我都不太了解,现在,已经能做到心中有谱了。”茅永斌说,作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是必修课,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抓住医患纠纷的发生原因,研究解决方案,以情以理说服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和金钱中找到平衡点,在情和理上找到结合点,是我平时工作中总结的要领。”茅永斌说。
疑难杂症和死亡案例导致的医患纠纷,处理起来往往比较棘手。茅永斌对2009年的一个案子记忆犹新,花了整整一个多月才调解成功。
当年,一个3岁儿童在医院因病突然死亡,患方干扰院方秩序。医调委会同公安、卫生、理赔中心等有关单位把纠纷从院内转到院外处理。经过案情分析判断,医调委认为院方过错的确存在,应根据当时的赔偿条例赔偿3万元,但院方只答应赔偿1万元。后来,医调委请来专家评估,最终院方承诺赔偿2.5万元。医患双方最终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
我省成为全国公认
最安全省份之一
在茅永斌在内的5位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宁波市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司法部和浙江省政府的重视。2011年3月,司法部吴爱英部长一行考察宁波市医调会,称赞这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个创新,为全国创造了很好的经验,值得全面推广。浙江省副省长郑继伟在全国和省人大会议上提出要推广医疗纠纷的“宁波解法”。
目前,浙江省已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700多个。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有效助推了“平安浙江”建设。
“平安浙江”最早是在2004年1月提出的,同年5月中旬,中共浙江省委作出了建设“平安浙江”的决定,标志着浙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实现了由“小平安”到“大平安”的转变。
“平安浙江”中的“平安”概念,不仅仅局限于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而是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领域。
为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省委、省政府以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城乡住房、生态环境、扶贫开发、科教文化、权益保障、社会稳定等十大领域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平安浙江,不仅仅牢牢装在各级党政领导的心里,也落实在各地相关部门工作者的行动中。于是,我们看到了杭州的“和事佬协会”、舟山的“网格化管理”、苍南的“五站式工作法”、宁波的“社区警务e超市”……
八年来, “平安浙江”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刑事发案、群体性事件、生产安全事故、信访总量逐年下降,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不断提升。2011年,全省11个市、89个县(市、区)获得平安市、县(市、区)称号。
据统计,从2004年至2011年,我省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从2004年的92.33%上升到2011年的96.08%,被公认为全国最安全的省份之一;2007年至2011年,刑事案件立案数降幅4.66%;矛盾纠纷化解率始终保持97%以上;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连续8年保持了“零增长”。
【新闻背景】
平安不平安
老百姓说了算
到今年,浙江省“平安浙江”建设已经走过了8个年头。可谓风雨兼程,一以贯之。
8年来,尤其是近5年来,我省不断加大民生工程的投入力度,新增财力的7成以上用于改善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住房、就业、教育、医疗等实际问题;不断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稳步提高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
这几年,作为浙江人,最大的感受就是安全感越来越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是建设“平安浙江”的根本标准,并设置成为平安市、县(市、区)的一个先决条件之一,如果一个地方的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没有达到85%以上,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同时,每年对拟命名表彰的“平安市、县(市、区)”,都要在省级有关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切实做到“平安不平安,老百姓说了算”。
值得注意的是,“平安浙江”建设工作和考核重点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顺应社会发展变化适当进行调整。比如这两年,针对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考核权重逐年提高;而在经济领域,增加了依法打击非法集资方面的内容;在民生方面,增加了教育、保障性住房等工作的考核。
八年“平安浙江”建设,辟小路而成大道,积小安而成大安,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下,百姓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也自然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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