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2日讯 10月26日,小张从椒江法院汪霞法官手中,接过240元退赃款。至此,已过去7个月的一场飞车抢夺案画上句号。但从被抢至今,让小张无尽感念的一幕幕,仍不时萦绕在小张的脑海中。
“砰”地一声,一堵墙被撞个大窟窿
10月26日,小张向记者叙述了一段往事——
2月5日,农历正月十四晚8点50分左右,22岁的小张和朋友一道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回家途中,被3个骑着摩托车的小青年跟踪。感觉不妙的小张把包放在胸前护着,但行至台州学院的一条小路时,包还是被他们抢走。
小张立即拦车要去追那辆摩托车,但拦了几辆没人停下。这时,恰巧李女士驾车载着自己17岁的儿子和儿子的两个同学,从市民广场看花灯回家。见有人拦车,李女士慢慢停下车,只听一个姑娘指着前边一辆摩托车大声说:“我的包被抢了,我的包被小偷抢了!”坐在副驾驶的李女士的儿子马上说:“上来!”
李女士二话没说,立即开车去追。连追了三条街道,近了,又近了。突然,摩托车一个90度转弯,拐进一条小泥路。紧跟其后的李女士来不及反应,就一头撞上一堵墙,车的两个安全气囊弹出来,前车窗玻璃碎了,墙被撞出一个大洞。
小张的家人闻讯,立即从仙居赶来处理。先后几次买来礼品,看望李女士等人。尽管小张觉得自己被抢很不幸,但她又觉得很幸运,这一路走来,她遇到的都是“管闲事”的好人,而且在出事之后,没人向她提出赔偿的事。为此,她特地做了3块牌匾,分送几位恩人,表达她的感激之情。
“事情已经出了,在我车上,我就要负责”
10月23日,李女士与椒江法院法官汪霞接受了记者约访。李女士回忆起那场车祸后发生的事情——
“想想也挺后怕的,说真话,要是我一个人,我可不敢。有车上3个孩子给我打气,也就不怕了。”
来不及多想的李女士追是追了,却撞了墙。坐在前排的李女士与儿子没事,后排的3个人都受了伤。
经送院检查,19岁的红尧腿骨骨折,另一个青年脚和胳膊受了轻伤,小张的嘴唇撕裂伤,门牙断了两颗。李女士买了不到半年的现代轿车大梁被撞弯,发动机部分受损,经3个月大修,由保险公司承担了7万多元的修理费。
骨折的红尧住院近一个月,花去医疗费近两万元,明年还要取出腿中的钢板;被撞破的墙,是一家企业的厂房墙体,修缮好花去5000多元。李女士算了算,除去保险公司赔付,自己前后花掉四千多元。
撞车后,开小卖店的李女士放下生意,跑前跑后。她说:“反正事情已出了,在我车上,我就要负责。我撞了人家,人家不找我麻烦就好了。”
说到自己无辜贴进去许多钱,李女士笑着说:“我是农村人,我就觉得你帮她追了小偷,就向人家要钱,这怎么说出口呢!如果我不去帮别人,那我碰到这样的事,也没有人帮我的。”
让她感动的是,受伤最重的红尧,本来过了年要出去学做生意的,出事后,他及他的家人没有对她说任何抱怨的话。出了这样的大事,没有因此影响儿子和同学间的友谊,这让她很欣慰。
牵出的案中案,感动了办案法官
这起飞车抢夺案背后的故事,感动的不止是当事人小张,更有椒江法院法官汪霞。
9月,在汪霞审理的一起抢劫案中,14岁的杨某交代了2月5日伙同其他两人,飞车抢夺小张的事实。汪霞在阅卷时,发现了这起案件造成车损人伤的惨重后果,更为李女士的无怨付出而感动。
“我该做点什么?该怎么做?”尽管这起案中案从某种意义上讲打不起来官司,因为案件本身定性为抢夺,不构成抢劫,李女士花的钱不是案件的直接损失。但身为市人大代表的汪霞还是拿起电话,与李女士取得联系。
之后,每到一个罪犯,她就做其家属的工作。9月,在审理杨某时,杨某说家里穷,抢来的钱花掉退不出来。10月22日汪霞又对第二名开庭审理的同案犯做工作,其家属同意拿出3000元补偿给李女士。目前,参与飞车抢夺的第三名嫌疑人已被抓获,不日将移交法院审理。
不仅如此,汪霞还走访了公安、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获得他们对李女士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可,并向区政法委打报告,为李女士申报见义勇为荣誉。汪霞认为,这个案子虽小,但这种路见不平出手相助的精神,值得大力弘扬、推广。如果大家都能在违法犯罪现象面前不退缩,那么正义必将战胜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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