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5日讯 11月2日,舟山市民曹先生致电本报民情热线说,他母亲10月31日被电动车撞了,结果骑该辆电动车的女子不但没道歉,还叫来亲戚把他母亲给踢伤了。
曹先生的母亲朱女士今年63岁,家住普陀沈家门中兴小区,是一名环卫工人。11月2日下午,记者在普陀人民医院病房里见到了她,只见她脸部肿胀,双眼眼眶发紫,左眼一直闭着。“我的脸是被踢成这样的。”朱女士说,10月31日下午4点40分左右,她下班回家,沿着中兴路自南往北走。快到中兴小区门口时,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车突然从后面将她撞倒在地,“边上一名交警过来扶我,但我手臂、背部和腰部都很痛,站不起来,只好坐在地上。 ”
很快,骑电动车的女子打电话叫来了一名30多岁的高个子男子。“他赶来后,觉得我在装病,就开始骂我,我就跟他对骂了几句,结果他就朝我左脸踢了一脚。”朱女士说,自己上半身被踢得仰面向后倒去,脑子顿时一片空白,等清醒过来时,已经在医院里了。“对这种打老人的行为,我很气愤!”曹先生说,目前医药费已经花掉了三千多元。记者从朱女士的主治医生处了解到,她脸部软组织肿胀,下门牙损伤,眼睑挫伤,还须住院治疗一段时间。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踢人的男子张某。张某告诉记者,他是骑电动车女子的哥哥。当天,张某妹妹张女士骑着电动车上他家吃晚饭,当时电动车上还坐了张女士的女儿。“出事地点离我家2分钟路程,当时我妹妹骑车经过,那老人突然从人行道窜出来,从侧面撞上了我妹妹和外甥女。”张某说,自己抱着两岁的儿子赶到现场后,看到妹妹被压在电动车下,脚部出血,手一直在发抖,外甥女的头部也肿了包。
“我说,先把车子押在这里,手机号码也告诉了她,让我先带大人和小孩上医院。老人不同意,我就跟她吵了起来,当时语气是很重。”张某说,老人突然抓起一只不锈钢的碗朝他扔来,他伸手一挡,这才没有砸到怀里的儿子。“然后我一时冲动,就踢了她一脚。”
“打了人,是我的错。她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和误工费,全由我来赔。”张某说。
记者了解到,当天上午,张女士的丈夫上医院看望了朱女士,并道了歉。此事警方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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