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绿色建筑,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
进入现代社会,如何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如何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如何让建筑与自然和谐共生?
经济总量居全国第一方阵的浙江,一直在锲而不舍地探索。
领跑全国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倡导绿色建筑理念,浙江绿色建筑发展氛围越来越浓。浙江认识到: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是顺应世界低碳经济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是推动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是建筑节能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由之路。
浙江直面现实:作为资源小省、能耗大省,全省绝大多数煤炭、石油需要输入,加上能源利用水平总体不高,能源资源约束矛盾日益凸显。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化快速发展,建设规模总量越来越大,建筑能耗已占社会总能耗的20%以上,预计这一比重还将持续增加,建设领域节能减排面临十分繁重的任务。
浙江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将其作为全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
发展绿色建筑,浙江已有明显起色。目前,全省累计设计节能建筑4.1亿平方米,建成节能建筑2.2亿平方米,形成了年节约标准煤495万吨的能力。
不仅如此,浙江不少方面的探索在全国已有领先之势:
——率先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文件,大力推进绿色建筑示范工作,共获得国家绿色建筑标识30项,其中3项获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
——率先全面实施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制度,制定实施《浙江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和《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技术导则》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良性发展的工作机制;
——率先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省财政累计安排8500万元,各地政府每年也安排专项资金3500余万元,累计带动全社会投入建筑节能超过200亿元,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我省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工作,累计争取资金达63469万元(不含宁波);
——率先出台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两市六县一镇”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区域示范,累计实施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1000万平方米,使400多万户城乡居民用上太阳能热水器;
——率先建立较为完善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编制了《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一大批地方标准;
——率先开展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建设,我省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建设被列入国家示范项目,浙江大学建筑节能监管系统率先通过国家验收,得到了住建部和教育部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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