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部署市区主要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
2012年11月07日 09:49:45
浙江在线11月07日讯 昨天下午,市政府召开市区主要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接下来,绍兴市将进一步细化“河长制”管理工作方案,对市区49条主要河道实施“一河一策”精细化管理。
会上,市清水办介绍了实施“河长制”管理的具体方案和工作内容,越城区政府、镜湖新区、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单位和部门就贯彻落实好“河长制”作了发言。
根据“河长制”管理制度,市区河道“河长制”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河道所在地社区(居)为三级河长单位,社区(居)行政负责人为三级河长;社区(居)所在街道(乡镇)为二级河长单位,街道(乡镇)行政主要领导为二级河长;越城区政府、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镜湖新区管委会为一级河长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为一级河长。
会议明确,接下来,市区各河长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现有河道进行摸底调查,围绕控源截污、生态清淤、岸线整治、活水引流等方面,探索建立“一河一策”治理方案。要组织好河道沿线宣传标志标牌的设置和维护,成立义务劝导队,劝止不文明行为。市环保、建设、建管等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对河长单位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整治工作。绍兴市还将加大考核力度,年底对10个工作出色的三级河长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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